日前记者获悉,石家庄市印发了修订后的《石家庄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该《考核办法》从考核方式、考核适用范围以及考核结果的运用等方面均进行了完善。考核办法将进一步压紧压实属地政府和有关单位根治欠薪工作责任,推动了根治欠薪目标任务落实落地。
记者了解到,依据《考核办法》,石家庄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将连续5年(2023年—2027年)对县级政府及高新区管委会根治欠薪工作开展考核,将经开区管委会以及市直有关部门和市城发投等市属国有企业集团增加为考核对象,扩大了考核适用范围。考核内容包括加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落实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治理欠薪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欠薪工作成效、人民群众满意度等情况。
《考核办法》提到,将依据省考核办法并结合当地工作实际,石家庄市在自查自评、实地核查、综合评议的基础上,增加了平时考核、暗访抽查等程序,进一步促进日常工作落实,从严从实检视查找问题,推动考核评价客观、公正、全面。
据悉,对于各县(市、区)政府和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考核采取分级评分法,考核结果分为A、B、C三个等级。本着激励工作的原则,A级等次名额增加为10名。对成员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集团考核区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同时明确,优秀等级不超过总数的50%。
记者了解到,《考核办法》增强了考核结果运用的刚性约束。新的《考核办法》保留了将考核结果向各地政府通报并抄送市委组织部等内容。同时明确,考核结果作为对考核对象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的参考。对于考核等级为A级和优秀的,给予通报表扬;考核等级为C级和不合格的,将对其有关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在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瞒报谎报造成考核结果失实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记者 赵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