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新乐市承安镇辛岸村的初一学生小闫,日前收到了本学期625元的生活补助,靠着这笔补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小闫可以很好地改善伙食,购买必须的学习资料。记者从石家庄市教育局获悉,2023年,全市落实各类(学前到中职)资助资金6.08亿元,受助学生321.2万人次。
在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的基础上,我市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有效的资助政策。在学前教育阶段,对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实行每生每年500元至900元的资助。在义务教育阶段,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实行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的生活补助,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的生活补助。对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实行小学生每生每年5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625元的生活补助。
在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对于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的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每生每年1500元至2500元的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受助学生学习和生活费开支。在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实行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政策。针对在我省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具有河北省户籍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实行大学新生入学救助,帮助学生入学。在高等教育阶段,设置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应征入伍服兵役高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等保障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记者在市教育部门采访时了解到,当前,我市各级各类学校按照政策要求,认真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进一步加强对各类助学金发放和资助政策落实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从程序上规范国家助学金、生活补助资金的评选、管理和发放,确保学生资助精准、规范、公平、公正。全市不断完善困难家庭学生信息数据库,市县教育部门依托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积极与乡村振兴局等相关部门推送信息开展建档立卡学生“双向比对”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
据悉,2023年全市落实各类(学前到中职)资助资金6.08亿元,受助学生321.2万人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深入推进,实现了与国家开发银行合作全覆盖,2023年共计贷款10832人,贷款金额1.29亿元,贷款金额比去年增长了4000万元,国开行贷款金额占总贷款金额比例增至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