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垣古城遗址文物资料征集公告
东垣古城遗址是石家庄地区战国秦汉时期罕见的城市遗址。近年来,石家庄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展示利用。为深入挖掘石家庄历史文化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特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石家庄地区特别是与东垣古城遗址相关的文物资料。现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反映新石器时代到西周时期历史文明的文物资料。主要包括磨制石器、陶器、陶片、骨角器、玉器、青铜器以及贝类遗物等。
(二)反映春秋战国时期生产、生活、文化、艺术、科技等方面的文物资料。主要包括陶器、陶片、青铜器、铁器、玉器、漆器以及竹简等。
(三)反映秦汉至隋代时期生产、生活、文化、艺术、科技等方面的文物资料。主要包括陶制生活用品、陶俑类、金属器、印章、造像、砖石、瓦当等。
(四)反映与以上历史文化相关的文献、图片、影像等资料。
二、征集方式
(一)捐赠。本着双方自愿的原则,收藏者将文物资料无偿捐赠,将给捐赠者颁发捐赠(收藏)证书。
(二)购买。对必要的珍贵文物资料进行购买,并将按照文物征集程序办理手续入馆收藏。
(三)仿(复)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确保文物资料安全的前提下,对特别珍贵且收藏机构或个人需自行保存原件的,经协商同意,借助现代科技手段进行复制或仿制。
(四)借展与代管。文物资料所有者自愿将收藏的文物资料借展或委托代管,经专家鉴定后签订借展、代管协议,设定保管期限,所有权不变。
三、征集要求
(一)收藏人须保证文物资料来源的合法性,并对藏品的合法性承诺负法律和经济责任。
(二)收藏人须提供文物资料简要文字说明和照片,详细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必要信息,经确认入选后通知出具实物,经鉴定、评估后,商定具体征集事宜。
(三)收藏人所提供的文物资料信息应是未进入任何单位征集流程的藏品,在未收到征集结果前不得将该批次文物资料信息提供给第三方。
四、征集时间及联系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为集中征集时间,之后转入常态化征集。
联系人及电话:0311-86211181
郭女士 13102075319
秦先生 15931055306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建设北大街11号
电子邮箱:805318447@qq.com
真诚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到本次征集活动中来,衷心感谢对本次征集活动的关心和支持!
石家庄市博物馆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