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残联决定2024年对考入高等院校的困难残疾学生及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资助工作将于7月份开始。
此次资助范围为纳入建档立卡、特困供养、低保范围的当年考入全日制普通大学专科院校(含特殊教育专科)、本科院校(含特殊教育本科)、研究生院校的石家庄籍困难残疾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资助标准为:困难残疾研究生一次性资助每人6000元,困难残疾本科生一次性资助每人5000元,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研究生、本科生一次性资助每人3000元,困难残疾专科生(省财政直管县除外)一次性资助3000元,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专科生(省财政直管县除外)一次性资助每人2000元,省财政直管县的困难残疾专科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专科生资助标准按照当地政策执行。
受资助的残疾学生本人或家长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困难残疾学生及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可进行资助: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纳入建档立卡范围;特困供养的残疾人。
须提供的申请材料包括:资助申请表1份 ;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学生本人或父母其中一方残疾人证(复印件1份);当年录取院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入大学后学信网可查电子版1份);户口本(复印件1份,复印学生本人页、户主页、有残疾证本人页);低保证、建档立卡证明、特困供养证(其中提供一项复印件即可);学生银行卡复印件1份(在复印件空白处注明持卡人姓名及银行网点名称);学生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和残疾证持证人纸质照片各一张。
申请资助的学生请携带申请材料向其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残联提出申请,并填报《河北省资助当年考入高等院校困难残疾学生及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申请表》,经审核无误后,本科以上学生在当年9月10日前发放补贴,专科在第二年4月份前发放。
残疾人家庭子女学生和残疾学生不能重复享受资助,只能享受一个部门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