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手要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动态核验配送骑手登记和实际使用的电动自行车匹配情况,鼓励即时配送企业统一配发电动自行车……近日,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公安局、市邮政管理局对石家庄市的即时配送平台企业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工作开展行政指导,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全面筑牢安全管理防线。
针对在石家庄的美团、饿了么、顺丰同城、达达、闪送等即时配送平台企业,三部门就如何落实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主体责任、遵守交通法规、强化宣传教育等方面进行具体指导并提出相关要求,向即时配送平台企业及配送合作商、全市电商平台企业告知了规范线上经营和落实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责任等内容,并要求全市相关企业签订承诺书,从而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关于规范线上经营和即时配送企业落实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责任的告知书》明确,加强配送人员使用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审查备案,落实车辆审查备案程序。建立并落实配送骑手使用车辆的入职审查备案制度,要求骑手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取得CCC认证证书、依法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及时提醒督促骑手完成前置审查备案工作,登记备案骑手姓名、车辆所有人、车牌号、车架号、CCC认证证书编号等关键信息。
企业要深入开展自查自改。积极采取现场检查等方式,动态核验配送骑手登记和实际使用的电动自行车匹配情况;全面检查骑手使用电动车辆是否存在非法改装问题,发现车辆改装的要采取责令恢复原状、禁止使用、限制接单等措施。
同时,优化完善配送机制。综合考虑网约配送员工作时长、劳动强度等,合理确定配送时限和同时接单量上限要求,合理制定配送规则,对使用电动自行车配送的,按照最高速度25公里/小时守法行驶可完成配送任务的标准设定配送时限、路线。
加强骑手教育管理,尤其是对新入职骑手有针对性地强化安全培训;抓好日常教育和重点教育,对违法行为高发、事故风险高的骑手采取提示警示、安全教育、线下培训等方式,督促其规范驾驶行为。鼓励即时配送企业统一配发电动自行车,推广共享换电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