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石家庄讯(通讯员郭俊岭)8月1日,是《石家庄市公共文明行为条例》正式启用整整一个月,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实践证明,精神文明建设除了思想教育、宣传引导外,也需要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同步进行。2018年5月31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对《石家庄市公共文明行为条例》进行了审议并批准实施。《条例》规定了十项文明行为基本规范;规定了十五项禁止的不文明行为;规定了六项倡导的公共文明行为。
日常出行中,除了车流还有两支庞大的队伍:“行人族”和“电动车族”。这两支队伍人员众多,其中一部分人堪称“马路杀手”:闯红灯、逆行、随意占道……姿势百变妖娆。不可否认,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已成为日益突出的“城市病”,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更是触目惊心。
为了进一步推进《文明条例》的落地开花,石家庄市交管局利用高科技交管设备和“黑科技系统”,已经实现对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违法行为进行自动抓拍的目标。在全市有50余个主要路口,对行人及非机动车闯红灯进行抓拍,这些路口均安装有视频大屏,不间断滚动播出各路口行人非机动车违法视频。目前,已有26名行人因为闯红灯被公安交管部门予以处罚。
过去,对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的现场执法经常会出现因当事人不配合而陷入僵局的情况。但现在交警部门背靠大数据平台,通过手中的警务通、远程协助核查等方式,能快速锁定违法当事人身份。罚单开出后,当事人15日内不缴纳完罚款的话,逾期后每日收取3%的滞纳金,最高不超过本金。6个月后,还不肯缴纳罚款的,省会交警还将上报石家庄市征信平台作为当事人失信记录,同时依法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