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石家庄讯(通讯员聂军锋)8月10日,灵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四级高级检察官盖朝龙应邀列席了灵寿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这是灵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首次列席灵寿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由灵寿县人民法院院长、四级高级法官王文忠主持,灵寿县检察院有关案件承办人列席了会议。
灵寿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现场。聂军锋 摄
王文忠院长代表灵寿县法院对盖朝龙检察长列席县法院审委会表示欢迎!他指出,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是实现审判监督的重要途径,是落实当前司法体制改革特别是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基本要求。他希望灵寿法检两院职能部门做好工作对接,完善工作机制,保证这项工作实现常态化。
盖朝龙检察长指出,2010年1月“两高”出台了《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2018年7月河北省检察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检察长带头办案和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要求的通知》,对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提出了明确要求。他要求灵寿县检察院检委会办公室与县法院审判委员会办事机构加强联系,共同做好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工作,确保法律正确统一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会议听取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研究讨论,盖朝龙检察长在听取了该案件涉案人员具体情况和案情细节后,就此案件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量刑建议等方面阐述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为案件研讨提供了新的切入点和思考角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