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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值不久游乐场就撤余额难退困扰顾客

来源: 石家庄新闻网  作者:程丽娜
2018-09-12 10:4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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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妈妈,我要去游乐场。”每当儿子提出这个要求,市民张女士都要想方设法转移孩子的注意力。因为孩子口中的游乐场已经撤离,卡中500多元的余额也无法退还。“游乐场员工说可以兑换4节早教课,可我们根本不需要。”张女士无奈地说。

  张女士的儿子今年3岁,为了满足孩子爱玩的天性,张女士特地办了一张游乐场会员卡。“这家游乐场位于北国先天下购物广场三楼,室内游乐场冬暖夏凉,儿子可以不受天气的影响尽情地玩。”张女士说,她初次办卡的时候孩子还不到两岁。去年年底又存了600元,办理了存600元充1200元的半价卡。可没玩几次,北国先天下购物广场三楼开始装修,游乐场也撤离了。“游乐场的员工说装修结束后,还会继续营业,不影响会员卡的使用。”张女士说,一晃半年过去了,前几天她得知商场装修已经结束,就想带着儿子到游乐场玩。结果到了先天下购物广场三楼,根本没有游乐场的踪影。打问后才知道,游乐场没能继续营业。

  “商场服务员告诉了我一个游乐场的电话,让我自己和游乐场联系。”张女士说。游乐场的一位宋姓店长说,张女士的会员卡中实际余额是514元,可以兑换成600元的早教课。“500元兑600元,听上去挺合适,事实并非如此。”张女士说,宋店长所说的早教课每节150元,兑换4节课完全看不到效果。而且孩子已经上了幼儿园,根本就没必要再上早教课了。张女士想以现金的形式退还余额,被婉言拒绝。

  昨日,记者联系到了游乐场的一位王姓经理。王经理称,商场在进行装修的时候,与游乐场的合同就到期了。当时商场承诺,装修后在四楼预留一块地方让游乐场继续使用,重新签订合同。但因为商场硬件的限制,不具备在四楼开设游乐场的条件,游乐场只能撤离。针对老会员,游乐场采取了兑换早教课和其他游乐设施使用券的折现方式。目前,其他游乐设施使用券已经到期,只能给会员兑换早教课。

  对此,北国先天下购物广场的工作人员表示,今年3月份,商场三楼开始装修,在此之前,游乐场的租赁合同已经到期,并完成了撤离。在装修期间,商场在各个醒目位置和服务台都张贴了撤离商户的联系电话,方便顾客与其联系,履行了告知义务。装修结束后,因为不能满足国家安全要求,游乐场无法继续营业,没有和商场续约。对于张女士卡中的余额退还问题,该工作人员建议,还要和游乐场协商解决。

  充卡之后,店铺撤离,卡里的钱也打了水漂,这样的事情其实很常见。省消协投诉部主任吴惠卿称,游乐场经营者在给消费者办理充值卡时,与消费者之间就存在一个双务有偿合同。游乐场经营者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现在游乐场突然关门不营业,显然是违约行为。根据消法规定,如果承租方的经营行为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以向承租方要求赔偿。柜台租赁期满后,若是能找到承租经营者的,可以直接向其求偿,若承租者离去后下落不明或者向其求偿不便,消费者也可向柜台的出租方要求赔偿。因为柜台的出租者收取租金而与承租者分享利润,应当负有保证承租者在柜台承租期间合法经营的义务。商场、市场和平台经营者向消费者进行赔付后,可以依法或者依约定向有关销售者、服务者进行追偿。

关键词:游乐场,余额,顾客,法律,维权责任编辑:李书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