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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召开会议 推进全市广告牌匾整治工作

来源: 长城网  作者:李建
2018-10-27 18:5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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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广告牌匾整治工作推进会现场。石家庄市城管委供图

  长城网石家庄讯(记者李建)为扎实推进城市广告牌匾整治提升专项行动,切实提升城市市容环境质量和管理水平,10月26日,石家庄市组织召开了全市广告牌匾整治工作推进会,动员各县(市、区)进一步认清形势、振奋精神,全力以赴推进城市户外广告牌匾整治行动大力开展。会上宣读了《石家庄市城市广告牌匾整治提升行动推进工作方案》(下文简称“《方案》”)。

  《方案》要求,按照按照“清查、整治、提升、巩固”工作思路,坚持“减量规范、特色突出、美观安全”整治原则,结合城市特色和不同区域规划控制要求,用两年时间,强力清除违规设置的城市户外广告,规范治理门头牌匾标识,建立健全城市广告牌匾设置管理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城区广告牌匾特色鲜明、简约有序、整齐美观、管理规范的特点。到2018年底,广告牌匾整治完成任务量的40%;到2019年底,消除城市广告牌匾设置乱象,出台和修订石家庄市城市户外广告牌匾标识设置导则和管理办法,形成长效动态管控机制。

  《方案》规定,整治范围包括城市出入口、迎宾线、主次干道、环线沿街两侧和户外公共场所、城市重点地段和重要节点周边,对建(构)筑物、施工围挡、过街天桥、各类城市“家具”等自有和公共设施设置的各类户外广告和门头牌匾标识,进行全面清理规范。重点整治街道包括主城四区的槐安路、裕华路、中山路、和平路、体育大街、中华大街等26条重点街道以及二环路沿线、主域区出入市口。全面整治街道包括主城四区重点整治街道以外的街道及各县(市、区)城区内街道。整治内容包括清理楼顶广告、塔牌广告、立面广告、灯箱广告、电子广告、招贴广告等户外广告和规范门头牌匾、楼宇标识等。

  《方案》明确提出,城市重点建筑、重要街道、主要节点的建筑物(构筑物、仿古建筑)顶部禁止设置广告、单体字和据牌标识。已经设置的限期清理拆除;(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城区段两侧户外广告设置,严禁设置广告塔、广告柱、广告牌和大型过街广告等设施设备;对架设在城市公共空间、建(构)筑物外墙以及依附在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设备门(窗)上向外展示的电子显示设备进行清理整顿,不符合规划和市容管理要求的,依法予以取缔。门头牌匾要按照“突出特色、一店一牌、一街一景”的原则规范设置,不得影响原建筑主体风貌,不得损毁原建筑主体立面。原则上禁止“一店多牌”、“上下多牌”。店牌不得设置宣传语、联系电话等,门店玻璃不得张贴广告。

  《方案》规定,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是辖区户外广告及门头牌匾(主城区“四横八纵”(三环以内)及二环路沿线户外广告除外)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依法组织实施清理整治工作。石家庄市城管委负责督导各县(市、区)整治工作,及时向石家庄市政府报告工作进展。石家庄市综合执法局负责主城区“四横八纵”(二环以内)及二环路沿线户外广告的整治。石家庄市委宣传部负责此次整治行动的宣传报道及舆论引导。石家庄市工商局负责对广告发布内容、发布者行为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协调各县(市、区)市场监督部门做好此次整治工作。石家庄市交通局负责做好城市环线周边、公路(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两侧户外广告及出租车、公交车(含公交站台)和其他交通工具上户外广告的整治工作。石家庄市公安交管局负责做好依托交通车辆设置的户外广告的整治工作;负责协调做好整治期间清理户外广告的大型机械车辆交通保障工作。石家庄市轨道办负责做好地铁及站内、站口、车辆等广告的整治工作。石家庄市通信办负责协调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等通信部门做好相关小广告的整治工作,配合办理相关停机或暂时停机工作。石家庄市民政局(地名办)负责为此次整治工作提供市政府审批或备案的楼字标准名称和非标准名称标识的相关支持。

  会议指出,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直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进一步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高质高效如期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会议强调,整治内容要明确。尤其要注意城市的出入口、市区的连接线、主要街道楼顶(喷绘布、大型广告牌、标识字号)等节点,注意工地围挡画面素雅程度,建筑立面墙体的广告拆除、建筑修复情况以及占用公共设施的广告情况。整治前一定要先做宣传,讲清责任划分,发放明白纸,公布投诉渠道,引导社会舆论。同时执法人员要秉公执法,坚决不允许徇私枉法,一经发现严肃查处。要建立健全督导考核制度,各县市区按照方案明确责任人以及完成时限,实行销号制度。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按照整治要求,严格规范设置。

关键词:石家庄,城管委,广告牌匾责任编辑:李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