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检察院办理的首例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在市中院开庭审理。该案件办理过程中,市检察院采用了“1+1”办案模式,由民行检察官和公诉检察官共同组成公益诉讼起诉人,共同出庭支持起诉,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为进一步提高公益诉讼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市检察院创新理念和思路,探索实施了公益诉讼“1+1”办案模式,并于9月6日出台了《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提起公益诉讼办案阶段推行1+1办案模式的意见》,即每一起提起诉讼的公益诉讼案件都要有一名民行检察官和一名公诉检察官全程参与、共同出庭履行支持公益诉讼职责,享有同等的办案职权,承担同等的办案义务,努力实现“1+1>2”的突破,为助力打赢碧水蓝天净土保卫战,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共立案生态资源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案件840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757件,采用“1+1”办案模式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9件,法院判决7件,各项指标均位居全省第一。
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取得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目前,已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追偿环境损害赔偿金1584万元,清理处理违法堆放的垃圾、废物24722吨;督促行政机关恢复各类损毁林地、耕地1328亩,挽回各类经济损失325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