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洼村作为灵寿县首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村,坚持以盘活集体资产、调整产业结构、助力脱贫攻坚为目标,在各级的正确领导下,于2018年1月9日正式成立了股份经济合作社,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初步完成。
强化学习,提升素质,牢牢把握产权制度改革的正确方向
一是勤学习明确方向。利用3个月时间,先后8次召开村“两委”班子联席会议,专题学习研究中央和省、市、县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相关会议、文件精神,深刻把握核心要义,掌握改革的具体操作流程和关键节点,有效确保产权制度改革不偏方向不走样。二是走出去学习经验。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该村于2017年12月先后到行唐口头、承德双滦等地考察参观,结合本村实际确定了符合村情的改革方案。三是强指导抓住关键。针对成员身份界定、股权设置等关键环节,该村产权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多次邀请县委农工委和乡领导到村手把手指导培训,答疑解惑,为改革顺利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
丰富载体,广泛宣传,着力营造产权制度改革的浓厚氛围
农民最关心的是与其切身相关的利益问题。该村先后投资4万多元,通过悬挂条幅,书写墙体标语,发放明白纸,推发手机微信、QQ群以及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宣传股权可抵押、可分红、可继承、可转让等权能实现形式,引导村民跟进形势、解放思想,坚定信心、形成共识,变“要我改”为“我要改”,切实凝聚起了产权制度改革的强大合力。共发放明白纸1000余份、公开信400余封,粉刷墙体固定标语50条,悬挂条幅16条,制作灯杆道旗160块,制作展牌20余块,喇叭广播200余次,真正做到家喻户晓、入心入脑。
勇于探索,创新模式,有效助推产权制度改革实现华丽转身
作为2017年必须脱贫摘帽的贫困村,如何发展产业、增加农民收入,是摆在南洼村“两委”面前的一大课题。为此,该村于2016年成立了“两委”主导下的民富种植专业合作社(村民入社337户,入社率达98%,贫困户入社率达100%),合作社以发展产业,增加全体村民收入为目标,并依托“两委+合作社+农户+保底分红”模式,引导村民土地入股,当年完成土地流转546.7亩,种植优质花生(土地流转费1000元/亩)。除保底外,年底按人头股28土地股72的比例实现了分红,人均分红100元。基于这种合作模式,该村在股权配置上,只设人头股(每人3股)和土地资源股(每标准亩7股),不设集体股。共为1309人配置人头股3927股;量化土地资源股8880.816股,其中337户配置了土地资源股8712.816股。由于股权设置有实践基础,因此该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不到半年时间便顺利完成。
公开透明,规范运营,股份经济合作社管理机制日臻完善
借助产权制度改革,厘清资产,重新配置股权,健全制度体系,着力提升村民获得感和幸福感。一是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对全村经营性资产统一折股量化并配置到符合成员身份的所有人员,实行“生不增、死不减,进不增、出不减”的静态管理模式(股权可以转让、继承),并建立健全了集体资产经营管理、财务会计、民主理财、收益分配、印章管理、公开公示等系列制度;二是制定《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明确了股东的权利与义务,董事会、监事会的职权;三是实行民主管理,接受股民监督或质询,使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运营管理做到有章可循,有效避免了“家长制”或“一言堂”;四是规范集体45亩果园及5亩闲散地发包机制,一年一公开发包,并据土地价格相应调整承包费用(随涨不随落),避免了“一签定终身”的不良后果。
优化产业,发展经济,切实通过产权制度改革助力脱贫攻坚
发展产业,壮大集体经济是实施乡村振兴、建设美丽乡村、实现脱贫致富的重要保证。该村依托原有的民富种植专业合作社,完成土地流转1114亩,实现了机械化、规模化经营;村民实现了“租金+股金+薪金”的“三金合一”。2018年该村投资100万元,建设占地129亩林下种养游一体化三产融合示范园,发展构树鱼、构树牛、乳鸽、散养柴鸡等特种养殖。投资200万元,建设组培实验室,积极发展腊梅、美人梅、红梅、金叶栾等景观苗木培育。同时建成了玻璃温室大棚,大力发展火龙果、草莓等特色种植及体验式采摘,全力打造设施完备、功能多样的休闲观光园区,积极构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新体系,让村民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
在改革的助力下,2017年该村顺利脱贫出列。随着产权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入推进,一个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新南洼必将呈现在世人的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