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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陉矿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占地1.5万㎡合同纠纷案

来源: 长城网  作者:解哲琳 郭锴
2018-12-25 11: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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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陉矿区职教中心向法院执行庭赠送锦旗。郭锴 摄

  长城网石家庄讯(记者解哲琳 通讯员郭锴)12月20日,井陉矿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以下简称“职教中心”)向石家庄市井陉矿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矿区法院”)执行庭送来了锦旗,上书“秉公办事 执法如山”八个金色大字,以表达他们的感激之情。

  12月5日,石家庄市井陉矿区的天空飘起了雪花,刺骨的寒风吹得人们不自觉地缩紧脖子,拉紧衣服。矿区法院执行庭庭长许育哲,带领干警宋院保再次来到职教中心北校区(占地面积近1.5万平方米),在风中审视着空荡荡的校区。

  “职教中心分别于2008年和2013年与海源商贸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将位于矿区涧底村南的北校区租赁给石家庄市矿区海源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源商贸’),期限分别是四年和三年,最后合同截止日期是2016年12月31日。租赁期满后,学校决定收回土地,却遭到了海源商贸的拒绝。”职教中心教务处主任李勇告诉记者。

  在与海源商贸多次沟通无果后,2017年12月,职教中心一纸诉状将其告至矿区法院,要海源商贸返还所侵占校区,并支付2017年1月至2017年11月租金4万余元。

  在审理中,海源商贸辩称,自2013年12月31日合同到期后,海源商贸并未使用该校区;同时,该校区所有权属于涧底居委会,不属于原告,职教中心主体不适格。该校区已经由涧底居委会转租给其他公司。

  在庭审中,经过证据出示、质证等环节,矿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海源商贸返还所占租赁物;偿还租金41250元。

  海源商贸不服,上诉至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拒不履行变成“老赖”  职教中心申请执行

  “官司打赢了,烦心事也来了。”职教中心校长史录军回忆说:“对方不仅拒绝返还所占的校区,还拒绝付租赁费。”

  “这个校区被海源商贸租给了多家商户使用,有裁缝店、运输公司,还有两个仓库租赁给了商家用来存放货物。”许育哲指着现在的空地说:“当时整个场地几乎都被占满了。”

  无奈之下,2018年6月,职教中心向矿区法院申请执行。

  由于涉及商家众多,若处理不当,会引发严重后果。矿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延军对此案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此案件的执行工作。

  为了确保案件顺利执行,执行干警李小平和梁勇多次前往海源商贸,劝说其及时履行判决所确定的义务,但多次沟通换来的却是被执行人的无视和消极的拖延。

  多种措施打击“老赖”  案件终于执结完毕

  如何能够顺利地执结案件成为许育哲心头的一块石头。“那段时间,脑子里想的最多的就是这个案子。”许育哲说。当其他干警下班回家后,许育哲办公室的灯依然亮着……

  法官之前对被执行人海源商贸进行财产查控,发现其名下无任何财产,这给执行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压力。

  对此,矿区法院执行局决定采取多种措施对海源商贸进行施压,力促其履行判决。

  一方面,矿区法院派出干警到职教中心北校区张贴公告,责令海源商贸限期腾空所占校区;另一方面,将海源商贸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法人代表屈某某限制高消费;第三,对法人代表屈某某进行拘传,再次向其告知拒不履行的严重法律后果。与此同时,矿区法院通过开展集中执行、曝光“老赖”等形式,向社会展示着强制执行的威慑力。

  在强大的执行压力下,海源商贸终于低下了头,于10月25日缴纳执行款及执行费41666元,并与职教中心达成和解协议,于11月4日前将场地腾空,返还职教中心。而一时难以搬走的商户,在矿区法院的主持下,与职教中心达成协议定期搬迁。至此,案件圆满执行完毕。

关键词:井陉,法院,合同纠纷,执结责任编辑:解哲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