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家庄市长安区检察院检察公益诉讼部门依法审查终结一起非法采矿破坏生态环境案件。被告人井某、卢某某等5人被提起公诉,因非法采矿破坏资源环境造成国家损失249679.3元,被依法追回,被损害的公共利益受到有效的司法保护。
本案中,被告人井某、卢某某等5人为牟取利润共同出资成立采砂场。自2017年9月至2018年1月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平山县古月镇南坪村南河沟内开采建筑用卵石加工、出售。经河北省地矿局第六地质大队核查,共开采建筑用卵石矿产资源量共6539吨,经涉案物品价格鉴证部门认定为122279元。在办案中,经大量取证、走访调查,在事实和法律面前,5名被告人对上述破坏行为供认不讳、表示认罪,并主动将破坏资源环境的治理费249679.3元上交。
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是公益诉讼“五大领域”中的一项重要内容。长安区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坚持依法维护国家和社会公益,加强对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法律监督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