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方便群众办事,按照我市开展“三深化、三提升”活动和机关效能革命部署要求,日前,石家庄市教育局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首问负责制,要求局机关各处室实行首问负责制受理及处理结果情况登记制,建立登记台账,规范运行流程、根据办结时限做好结果反馈。
石家庄市教育局要求局办公室要在显著位置张贴、在网上公布首问负责制有关规定、职责内容。各处室工作人员要按规定实行亮牌上岗,公示姓名、职务、工作岗位、业务范围,方便服务对象知情和掌握。属电话咨询或举报的,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要将来电反映的事项、来电人的姓名、联系电话等登记在册、电话引导其到相关处室办理。对于来投诉、报案、举报的服务对象,要热情接待,认真依法受理,详细耐心地听取服务对象的陈述,并做好记录。
石家庄市教育局对首问责任制的办理程序进行了详细规定。要求对属于处室职责范围且应由首问责任人承办的事项,实行限时办结制度,按照规定时间、程序和要求办结;对属于市教育局职责范围但不属于首问责任人所在处室承办的事项,应由首问责任人将服务对象引导转交至具体承办人,按照规定时限办结。具体承办人一时不明确的,首问责任人要及时请示领导,协助、协调有关处室、单位一同解决并负责盯办到底。对不属于市教育局职责范围但可以明确承办责任单位的事项,由相关处室向具体承办责任单位开具转办函,注明服务对象咨询或办理事项,经处室主管领导签审后,由服务对象持转办函到具体承办责任单位办理。
对具体承办责任单位不明确的事项,石家庄市教育局明确,由相关处室按规定向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开具咨询函。对难以明确行政管辖区域的事项,由相关处室按规定向同级民政部门开具咨询函。市教育局出具的转办函、咨询函以及机构编制部门、民政部门出具的反馈函,纳入基于二维码的纸质文件运转跟踪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