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3年,石家庄市将建成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各类高质量孵化载体总量300家以上,其中国家级孵化载体50家,省级孵化载体150家,这是8月1日记者从“进一步推动科技企业孵化器载体高质量健康发展”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近年来,石家庄市围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其中包括很多孵化载体建设的内容,比如2015年市政府印发的《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对双创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从激发主体活力、完善公共服务、鼓励金融创新、加大宣传力度等方面出台了17项实施细则,其中就包括《石家庄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优秀管理团队奖励实施细则》和《石家庄市众创空间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等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建设的内容,以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今年,石家庄市经过深入调研,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决策部署以及科技部新出台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制定了上述实施意见。新的实施意见在孵化载体管理上体现了三个特点:一是引导孵化载体提升管理服务能力;二是加大监督力度,强化虚假申报责任;三是完善财政奖励补贴办法,突出绩效导向。
首先是认定的标准加强了对服务水平、孵化绩效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等方面要求。众创空间要求每年开展的各类创业服务活动不少于5场次,入驻团队每年注册成为新企业数不低于2家。孵化器要求管理人员大专以上学历占70%以上,在孵企业使用的场地面积占场地总面积70%以上。加速器要求与其紧密合作的科技服务机构达5家以上,与孵化器之间建有对接机制,并建有高成长科技企业从孵化器快速入驻加速器的通道。
其次是严格按照发布通知、提交申请、评审公示、审核认定的认定程序对各类孵化载体进行认定,通过网上公示加大了社会监督力度,保证评定过程的公开、公正、公平。加强动态管理,每年开展绩效评价,对连续2次评价不合格的,取消其孵化载体资格。以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通过认定或年度绩效评价的,经查实取消其资格,责令其退回财政拨款资金,三年内不再受理其运营主体和法人代表的孵化载体认定申请。
再次是鼓励优秀孵化载体发展,集中资金对符合绩效评价等级的孵化载体给予奖励。新认定的市级加速器和国家级、省级、市级孵化器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后补助奖励。
参加绩效评价的众创空间和孵化器,依据其当年用于场地租赁和维修改造、服务平台建设、仪器设备和软件购置、宽带接入、创业培训等方面实际发生的费用支出情况,给予运营绩效奖励。众创空间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良好的,每年最高给予每家20万元、10万元奖励。孵化器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合格的,每年最高给予每家40万元、2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