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记者从石家庄市生态环境部门了解到,该市通过建立机动车环保查验检查站、定期和不定期监督抽测等方式,强化重型柴油车监管。截至目前,已劝返尾气不达标车辆1604辆。
汽车尾气排放的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等气体,是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特别是对于重型柴油车来说,是机动车尾气污染的大户。据测算,1辆重型柴油车的污染物排放量,相当于200辆达标排放小汽车的排放量;如果是超标排放的重型柴油车,折算成小汽车的数量更加惊人。
抓住了重型柴油车这个“牛鼻子”,就是抓住了机动车尾气治理的重点。为有效监管过境重型柴油车,2017年5月,石家庄市在晋煤东运的主要通道上,依托交通治超站,投资427万元,在全省首批设立了鹿泉、平山、井陉和赞皇等4个机动车环保查验检查站。
这4个检查站分别设置于307国道井陉县治超站、307国道鹿泉区治超站、石闫线(206)平山县治超站和郑昔线赞皇县治超站,主要检测重型柴油车排放达标情况、检查车用尿素添加使用情况和车载诊断系统(OBD)是否处于正常状态。
2017年11月起,上述4个检查站实行24小时连续检测。所属辖区的公安交管、交通、生态环境部门联合执法,严禁存在尾气排放不达标、尿素添加不及时及其他违法行为的过境重型柴油车进入石家庄市。
同时,按照“双随机”模式,结合季节用车特点,在物流园、工业园、货物集散地、公交场站等车辆集中停放地,以及物流货运、工矿企业、长途客运、环卫、邮政、旅游、维修等重点单位,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监督抽测,查处超标车辆。
管控工作中,重点督促指导自有或日使用柴油车超过20辆的重点企业,建立完善的车辆维护、 燃料和车用尿素添加使用台账;对不合格的车辆,督促其及时维修达标排放;对于存在问题严重的大户,予以公开曝光,纳入企业环保信用评价体系。
今年以来,石家庄市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7284人次,抽检重型柴油车46402辆,劝返尾气不达标车辆1604辆,处罚超标车辆1261辆,处罚金额12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