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石家庄讯(记者康义涵)8月26日,记者从石家庄市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石家庄市持续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服务工作取得长足进步。
发布会现场。康义涵 摄
石家庄市在2017年被民政部确定为国家首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后,在建设用地、设施场所、平台搭建、购买服务等各个方面进行细致规划,加速推动全市养老产业整体布局。截至2018年底,石家庄市共建设养老机构209家,养老床位总量32916张,自今年起计划三年内新增养老床位数12600张。
养老服务覆盖范围不断扩大
截至2018年底,石家庄市共建设综合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10家,标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42家,基本实现了街道全覆盖;建设小微型嵌入式社区照护中心12家,全部实现社会化运营,全市养老服务体系逐步建立。石家庄市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对已建成且符合要求的综合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最高给予8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运营满一年且达到相关标准的,给予最高15万元的年度运营补贴。2017—2018年,全市共发放一次性建设补贴资金3552万元。同时,积极探索居家适老化服务模式,在老年人口密集的街道开展10—50张床位的小微型嵌入式社区照护中心试点建设,延伸服务,推动医养融合深入社区。
养老事业规范不断发展
石家庄市现有养老机构209家,其中公建养老机构44家,民办养老机构165家。在我省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工作中,石家庄市有1家养老机构获评五星级养老机构,4家获评四星级,19家获评三星级,20家获评二星级,获评数量占全省四分之一,有力推动了养老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发展。同时,对已运营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开展了金银铜牌等级评定,共评出金牌服务单位16家,银牌服务单位17家,铜牌服务单位12家。
养老服务供给能力不断提升
石家庄市民政局针对养老护理员社会地位低、经济待遇差的现状,建立从优秀的养老护理员中推荐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劳动模范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养老护理员的社会地位;对达到规定条件的养老护理员进行不同标准的岗位补贴,最低每人每月100元,最高每人每月350元。建立养老服务机构及养老服务设施保险补贴制度,对参加相关保险的养老服务机构和养老服务设施给予参保费用80%的财政补贴。
据了解,2019年石家庄市提出了旧城改造提升“十大工程”,加快养老院建设被纳入其中,计划三年完成新增养老床位数12600张。今年计划建设27个养老服务项目,新增养老床位3800张,目前已基本完成14个项目建设,增加床位2401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