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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监督举报电话公布

来源: 长城网  作者:张霖
2019-10-11 12: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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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石家庄讯(记者 张霖)近日,记者从河北省教育厅获悉,为切实加强对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社会监督,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监督举报电话公布。

  举报内容

  1.学生未按规定享受营养改善计划。

  2.存在克扣、虚报、冒领或者截留、挤占、挪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及专项资金的情形。

  3.其它涉及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违纪违规事宜。

  供餐标准餐标准

  22个集中连片贫困县,2012年春季学期开始实施,供餐标准为每生每天4元,供餐模式主要为课间加餐、食堂供餐两种,对象为农村(不含县城)义务教育学生。

  24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2017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供餐标准为每生每天4元,供餐模式主要为课间加餐、食堂供餐两种,对象为农村(不含县政府驻地镇就读学生)义务教育学生。

  103个县于2019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供餐标准为每生每天2.5元,供应一盒学生奶、一个鸡蛋,对象为农村(不含县政府驻地镇就读学生)小学生。

  受理时间间

  国家法定工作时间,接受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问题的监督举报。

  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省、市、县监督举报电话 

  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县名单

  第一批省级地方试点县名单(石家庄)

  行唐县、灵寿县、赞皇县、平山县。2017年秋季学期已实施,每生每天4元。

  第二批省级地方试点县名单(石家庄)

  藁城区、鹿泉区、栾城区、井陉县、正定县、高邑县、深泽县、无极县、元氏县、赵县、晋州市、新乐市。2019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每生每天2.5元,供应一盒学生奶、一个鸡蛋。

关键词: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责任编辑:解哲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