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石家庄讯(记者 张霖)近日,记者从河北省教育厅获悉,为切实加强对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社会监督,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监督举报电话公布。
举报内容
1.学生未按规定享受营养改善计划。
2.存在克扣、虚报、冒领或者截留、挤占、挪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及专项资金的情形。
3.其它涉及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违纪违规事宜。
供餐标准餐标准
22个集中连片贫困县,2012年春季学期开始实施,供餐标准为每生每天4元,供餐模式主要为课间加餐、食堂供餐两种,对象为农村(不含县城)义务教育学生。
24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2017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供餐标准为每生每天4元,供餐模式主要为课间加餐、食堂供餐两种,对象为农村(不含县政府驻地镇就读学生)义务教育学生。
103个县于2019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供餐标准为每生每天2.5元,供应一盒学生奶、一个鸡蛋,对象为农村(不含县政府驻地镇就读学生)小学生。
受理时间间
国家法定工作时间,接受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问题的监督举报。
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省、市、县监督举报电话
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县名单
第一批省级地方试点县名单(石家庄)
行唐县、灵寿县、赞皇县、平山县。2017年秋季学期已实施,每生每天4元。
第二批省级地方试点县名单(石家庄)
藁城区、鹿泉区、栾城区、井陉县、正定县、高邑县、深泽县、无极县、元氏县、赵县、晋州市、新乐市。2019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每生每天2.5元,供应一盒学生奶、一个鸡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