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加强创新能力开放合作实施方案》。到2020年,石家庄市基本建成涵盖项目合作、人员交流、信息共享的科技创新合作体系,形成互利共赢、深度融合、共同发展的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新局面。
方案提出,到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900家,参与国际科技合作和贸易的高新技术企业达到300家;50家以上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具备国际科研开发合作能力,省级以上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达到40家;打造以石家庄高新区为重点的国际科技合作示范区,省级以上孵化器达到25家,院士工作站达到70家,外国院士工作站达到10家;组织实施10项以上重点国际科技合作项目、120项引智项目,引进国外先进技术50项,引进外国专家130人,高层次产业创新创业团队达到30个,转化50项重大科技成果。
发挥京津冀协同创新优势,构建区域国际科技合作共同体。鼓励我市企业、科研机构、高校与京津联合开展国际科技合作,鼓励京津国际大集团来石创办研发基地;加强石家庄高新区河北·京南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国际科技合作,实施一批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建设一批国际联合研发平台和技术示范基地,引进一批国际先进技术成果。
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开创与沿线国家科技合作新局面。支持引进海外科学家来石从事科研,培训沿线国家科研及管理人员;围绕“4+4”现代产业发展格局,支持各类创新主体与沿线国家开展科技合作,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一批重大关键技术;结合沿线国家技术需求,鼓励石家庄市科研机构、高校和企业建立一批先进适用技术示范推广基地。鼓励石家庄市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沿线国家创新创业。
加快科技合作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人才国际化水平。支持诺奖工作站建设,实施科技英才“双百双千”工程,支持海外创新创业团队引进和外国院士工作站建设;培养熟悉经济管理和国际惯例的科学家队伍和科技型企业家队伍;发挥国际科技创新人才的领军作用,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为产业创新和新旧动能转换提供人才和技术支撑;鼓励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在石创办科技型企业,对国际合作基地引进的重大科技项目择优纳入市科技计划支持。完善外国高层次人才在石工作的有关规定。对认定的市级引智工作站,给予适当经费支持,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外国专家,推荐申报河北省科学技术合作奖和燕赵友谊奖。
壮大创新主体,广泛开展国际科技合作。每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200家,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每家给予20万元支持,对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每家给予10万元支持;支持企业设立境外研发机构;鼓励社会资本设立国际化投资基金,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国际化发展。支持银行、证券、保险等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和产品,在跨境投资方面为企业提供便利化服务;推动技术成果展示对接。
拓展国际科技合作渠道,构建长期稳定合作伙伴关系。吸引国际科技组织和机构来石设立总部或分支机构,支持石家庄市高校、科研院所与国外大学合作建立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支持创新平台参与国际学术交流与技术合作,在创新平台认定、建设、评估中强化开放合作,对参与本领域重大国际科技合作计划、产生较大国际学术影响的单位优先支持;加强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建设;推进世界知名大学、顶尖科研机构、国际知名风投等在高新区内布局,支持高新区建设国际创新园。
发展国际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打造国际科技合作服务体系。鼓励国内外知名技术转移机构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建设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际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培育一批运营机制灵活、专业人才集聚、具有国际化视野的技术转移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