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石家庄市各级公安机关按照《石家庄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采取多种强有力措施,依法打击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近日,石家庄市公安机关连续查获6起烟花爆竹案件,行政拘留6人,收缴非法烟花爆竹681件,“双响”665枚。
1月15日,正定县曲阳桥派出所在村民韩某家中查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150件。经询问,违法行为人韩某对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韩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当晚,正定县城区中心派出所民警在某小区地下室当场查获非法烟花爆竹20件,抓获违法行为人刘某易。经询问,违法行为人刘某易对其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刘某易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1月16日,正定县车站街派出所民警通过摸排线索,在韩家楼村一门市的后院厢式货车内和库房内共查获非法烟花爆竹330件。经询问,违法行为人栗某房对其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贾某房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1月20日,鹿泉分局开发区派出所在对辖区开展巡逻检查时,发现一辆黑色轿车内装有大量烟花爆竹,经查,车主徐某龙驾驶车辆将烟花爆竹运回自家准备进行销售,民警赶赴徐某龙家中查获其非法存放的烟花爆竹。经询问,违法人员徐某龙对其在自家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并向他人销售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徐某龙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1月25日,晋州市东卓宿派出所通过线索摸排,联合商城派出所在海滩村吴某家查获非法烟花爆竹30件、双响665枚。目前,吴某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1月26日,晋州市公安局治安大队联合小樵派出所在晋州市小樵镇南旺村外一废旧厂房内,查获151件烟花爆竹。经调查,系靳某某存放,打算对外销售,没想到被公安机关查获。目前,靳某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示:根据《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石家庄市行政区域内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严禁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
希望广大市民理解、配合、支持和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放规定,并积极举报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行为,经查证属实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奖励。举报电话:110、12350。(记者 胡雁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