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有效解决当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面临的突出问题,石家庄市人社局和市总工会联合出台了《石家庄市规范新业态劳动用工管理指导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指导办法》),其中就维护依托互联网就业的网约配送员、网约车驾驶员、货车司机、互联网营销师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作出了相关规定。
《指导办法》规定,新业态企业与全日制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但劳动者按照约定为新业态企业提供劳动的,企业应与劳动者订立协议,合理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严禁以假外包、假合作、多层外包等形式规避用人单位的义务和责任。倡导新业态企业及其合作商与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电子劳动合同,鼓励用人单位选择通过“石家庄市人社业务一体化平台单位网报系统”官方网站,登录并使用“石家庄人社电子劳动合同平台”,与劳动者签订电子劳动合同。
《指导办法》规定,新业态企业在制定关于工资支付、劳务费结算等直接涉及劳动者权益的规章制度时,应明确支付(结算)项目、标准、形式、周期及依法代扣的情形和标准以及各方主体责任,并充分听取职工代表或全体职工的意见。新业态企业应当督促合作商落实劳动报酬支付主体责任,确保劳动者劳动报酬按时足额领取。新业态企业及其合作商不得以缴纳保证金、押金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新业态企业及其合作商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标准支付(结算)劳动报酬,支付的劳动报酬不低于石家庄市最低工资标准。新业态企业确定、调整劳动定额,要保证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报酬支付(结算)周期可以按月、周、日、小时确定,但最长不超过一个月,其中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周期最长不超过十五日。实行计件制或其他类似结算形式的,支付周期可以按计件完成情况依法约定,但最长不超过一个月。
对于网络餐饮、网络约车、快递物流等涉及交通安全的新业态行业,新业态企业应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或其他方式设置强制休息规则,在当日连续累计工作四小时后,应积极鼓励并采取有效措施提醒劳动者休息。网络餐饮平台对连续送单超过四小时的,休息20分钟后再派单,防止因连续作业产生事故隐患。
《指导办法》规定,新业态企业及其合作商使用全日制和劳务派遣劳动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企业参保办法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新业态企业及其合作商使用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如符合条件,个人可按规定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社会保险,同时,企业应当为其参加非全日制工伤保险。石家庄市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不受户籍限制。
《指导办法》明确,要以重点行业特别是互联网平台服务业为重点建会领域,积极探索适应网约车驾驶员、快递员、网约配送员等不同职业特点的建会入会方式,通过单独建会、联合建会、行业建会、区域建会等多种方式扩大工会组织覆盖面,最大限度吸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加入工会,切实强化新业态就业群体权益保障。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加大对新业态行业违法行为的监管力度。对使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较多,存在用工风险隐患的重点企业,视情况可对企业进行约谈警示,引导企业及时规范整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要会同法院、司法、工会、工商联等部门发挥“一站式”多元化调处机制作用,畅通法律援助救济渠道,加大劳动权益救济力度。(记者 王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