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增强广大市民安全文明出行意识,大力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石家庄交警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非机动车及行人交通违法“乱象”整治。7月13日,记者在体育大街与中山路交叉口看到,路口的民警辅警不时提醒过往市民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安全出行。
7月13日8时许,在体育大街与中山路交叉口,行人和车流量逐渐增多,长安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辅警一直在路口忙碌,认真维护交通秩序。
“您好,请靠边停车。”民警举手示意,将一位骑电动自行车的男子拦下。原来,该男子骑电动自行车时未佩戴安全头盔。靠边停车后,该男子被民警带至路口东北角的安全学习点接受教育。在安全学习点,提及没戴安全头盔的原因,该男子说:“我今天着急去医院,出来时比较匆忙,忘记戴头盔这回事了。其实我家里有头盔,看见交警执勤才想起来没戴头盔。”
在安全学习点,还有一位市民正在接受交警的劝导及教育。“我的共享电动车里没有头盔,就没戴。”这位市民如是说。交警随即告诉这位市民,佩戴安全头盔是事关生命安全的大事,不能存在侥幸心理,作为交通参与者,骑乘安全一刻也不能放松。通过交警教育,这位市民认识到了不戴安全头盔的危险性。接受完教育后,他换了一辆有安全头盔的共享电动车继续上路了。
8时30分许,从事防水工作的王先生骑着电动自行车沿着体育大街由南向北骑行,电动自行车踏板及其右侧装了不少施工设备。见状,交警果断将其拦停。“您这是典型的非法载货,尤其车子右侧只是临时用绳子捆绑了长近两米的施工材料,这样很不安全。一旦绳子断了,施工材料撒落地面上,极易发生交通安全事故。”交警一边教育王先生,一边让其联系其他人员用适宜的交通工具转运这些施工材料。
“通过今天早高峰的执法行动,我们发现大部分市民都佩戴着安全头盔、不闯红灯,能按照交通规则有序通过路口。极少数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存在不佩戴安全头盔的现象。”长安交警大队二中队中队长赵汝华说,不佩戴安全头盔的原因多为着急办事、匆忙外出忘记佩戴,还有个别共享电动车里没有安全头盔。对于骑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他们已经进行了劝导及教育。接下来,他们会依托执勤点,常态长效开展非机动车及行人交通违法“乱象”整治。
赵汝华提醒市民,安全从“头”做起,佩戴安全头盔是一个既文明又安全的行为,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一定要做到文明出行,自觉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记者 刘俊科 刘琛敏 马倩楠 李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