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司法局制定出台了“服务保障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四条措施”,从提供制度保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涉企法律服务供给、化解涉企矛盾纠纷四个方面,细化措施,明确目标,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围绕提升涉企法律服务效能,全市司法行政机关持续深入开展涉企法治体检。加强市属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筹建石家庄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加大破产保护力度;组织开展专项活动,为城市建设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充分发挥“企航民营企业法律服务中心”作用,深化落实“百所联百会”机制,围绕知识产权等重点领域,常态化深入企业园区、自贸区开展法律服务。
同时,进一步强化公证惠企便民服务,持续推进“互联网+公证”,畅通企业办证绿色通道;深化公证“涉企服务中心”建设,在全市推广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公证服务中心;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建设,加强知识产权领域保护力度。开展全市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工作,建立石家庄市“鉴保联调”服务中心,对保险事故责任等专业领域,依托鉴定机构提供技术支撑。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月”活动,将《石家庄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各级各部门会前学法计划;深入生物医药、新一代电子信息等企业园区,组织市普法讲师团开展法治讲座,多形式多层次开展法律“进企业、进市场”活动。
围绕高效化解涉企矛盾纠纷,我市将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组织各级调解组织开展人民调解进企业宣传活动;充分发挥石家庄市仲裁委员会作用,推进仲裁进企业、企业进仲裁双向互动,畅通仲裁服务渠道;出台《石家庄市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办法》,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作用,提升行政复议工作水平。
“十四条措施”还明确,全市司法行政机关进一步加强立法保障,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出台前的合法性审核,聚焦“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产权等政策要求,加强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全面梳理修订保留证明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
深入开展“行政执法温度提升”行动,严格落实“包容审慎”监管要求,推动各行政执法部门坚持文明执法,规范使用行政执法用语,严格落实河北省行政执法禁止性清单明确的“十个严禁”。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行政执法部门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开展“任性执法、选择性执法、运动式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公示网上巡查,加强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查处和纠正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记者 戴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