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日前制定了《石家庄市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进一步推动科研诚信体系建设,规范石家庄市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管理,市科技局对《石家庄市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管理办法》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形成了《石家庄市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包含总则、诚信管理机制、失信行为管理、附则四部分内容。《办法》所称科研诚信管理对象包括项目承担单位、项目合作单位、项目组成员、评审评估专家、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和第三方科技服务机构等法人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所称科研失信行为是指在项目申报、实施、验收等项目管理全过程中,发生科研不端、违规、违纪或违法,且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失信行为;失信主体是指发生失信行为的科研诚信管理对象。
《办法》明确了市科技局、项目归口管理部门、项目承担单位等主要职责,强调加强项目全过程的科研诚信管理,将科研诚信要求贯穿项目管理全过程,落实到需求征集、项目指南、项目申报、评审立项、项目实施、项目验收和评估评价等项目管理环节。另外,还明确了项目承担单位、项目合作单位、项目组成员,以及项目评审评估专家、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和第三方科技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等失信行为。(记者 李莉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