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激励党员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提出了系列解决办法,要求注重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心理上关怀,为敢于担当、勇于作为者解除后顾之忧,并明确要求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充分发挥考核对干部的激励鞭策作用。(人民网6月22日)
古人云:“尺有所短,寸有所长;物有所不足,智有所不明”。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给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让党员干部愿干事、敢干事、能干成事”。此次《意见》的出台为党员干部们进一步愿担当、敢担当、能担当,在面对改革发展和稍纵即逝的机会面前,更加努力创新更加注重实干实效,甩开膀子,为2020年的全面小康社会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奋斗。
引导干部“过河”,实干与思想并肩前行。要重视对于“容错机制”的理解与认识,引导党员干部“安全过河”。改变党员干部“木秀于林,风必摧之”的中庸之道,注重实干实效的用人导向,充分发挥岗位职责,对自己负责,对人民负责。
敢担责敢作为,改革与创新齐头并进。《意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容错机制”的建立,是为了让党员干部放开手脚去创新去改革。在今天,古人的“用人勿疑”似乎有了更深刻的含义,用人不但“不疑”,在面对工作中的失误时更是选择宽容失误,让干部更加敢担当、敢作为,不会瞻前顾后、畏手畏脚,为切实敢干的干部撑腰鼓劲。
完善考核机制,激励与鞭策双管齐下。我们要明确的是“容错制度”的建立,是为了党员干部能够更放开去工作,就像范仲淹曾说过的“公罪不可无,私罪不可有”,为“公”出错是可以宽容并理解的,但不是为干部支起一柄“保护伞”,让“私罪”变得合法化。完善干部的考核机制,规范“容错机制”的“保护范围”,激励改革创新的干部更有信心去工作,鞭策懒政赖政的干部动起来。
“以苟活为羞,以避事为耻。”目前,全国各地都在纷纷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奖惩结合,科学考评,旨在鼓励改革创新者放开干、大胆做,从而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为决胜全面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朱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