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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县一非法镀锌厂被县检察院督促取缔

来源: 长城网  作者:黄兴 任祥凤
2018-07-30 20:5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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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非法小镀锌厂。黄兴 摄

  长城网石家庄讯(通讯员黄兴 任祥凤)近日,灵寿县检察院针对辖区内某镀锌厂的危险废物处置问题,通过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灵寿县环保局发出检察建议,该局在短时间内对危险废物进行了有效处置。

  灵寿县检察院民行部门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灵寿县某镀锌厂在未取得任何资质的情况下,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高于国标10倍的重金属锌及盐酸的废水直接排放至厂区北侧山坡,厂区内的彩钢棚下有含废液的塑料缸14个及塑料桶多个。该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认为,因临近汛期,雨水较多,如不及时处理,塑料缸内危险废物有溢出带来二次污染的危险,且该镀锌厂距村庄较近又无防护措施,严重危害周边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遂于5月24日向环保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

取缔后恢复地貌。黄兴 摄

  灵寿县环保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与石家庄先利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危废处置合同。7月16日,灵寿县检察院会同环保部门现场监督,由石家庄先利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排危废专用车辆,对该镀锌厂区内的危险废物运送至其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截至7月24日,该镀锌厂已被取缔,厂区也已恢复原貌。

关键词:灵寿,检察院,非法镀锌厂责任编辑:李书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