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王希 摄
长城网石家庄讯(通讯员王希)为认真抓好中央巡视组对河北省扫黑除恶工作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深入开展,8月21日,灵寿县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不够系统深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对该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会议由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盖朝龙主持,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该院副检察长雷振丽宣读了《灵寿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扫黑除恶不够系统深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安排了集中整改工作的时间步骤和具体工作措施。
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盖朝龙对专项整治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提高政治站位。要深刻认识到,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立足于根本解决社会上的涉黑问题出现的一些新情况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自觉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不断完善举措,切实将问题专项整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从而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深入。强化线索摸排。通过设立网络邮箱、热线电话、举报箱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针对“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力度不够”问题,要坚持“一案三查”,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注意发现涉黑涉恶及其“保护伞”案件线索,完善涉黑涉恶案件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要积极参与市县组织的相关活动,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跟进宣传检察机关扫黑除恶的重要部署、工作成效和先进典型,彰显检察力量,唱响检察声音。加大打击力度。要加快案件办理工作进度,在保障案件质量的前提下,依法快捕快诉,不在细枝末节上纠缠,最大限度地提高办案效率。对黑恶势力犯罪要形成压倒性态势,不枉不纵,精准打击,彻底摧毁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确保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加强协调配合。对公安机关办理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主动提前介入,确保取证到位,保证证据合法性,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建立健全公检法司各单位侦捕诉衔接、疑案协商、定期通报工作机制,与纪检监察机关建立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等一系列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形成打击黑恶势力的合力,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