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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斗殴、非法拘禁、故意伤害 石家庄市法院公开宣判一起13人涉黑案

来源: 长城网  作者:张霖 王文彬
2018-09-14 22: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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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腾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一审公开宣判。王文彬 摄

  长城网石家庄讯(记者张霖 通讯员王文彬)9月14日,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法院对李腾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一审公开宣判。

  2013年,被告人李腾发现石家庄市赵县“领车”行业有利可图,便预谋插手并垄断该行业。李腾在2015年7月27日纠集组织数十人,携带砍刀、镐把等凶器驾车在赵县S234省道(定魏线)与该线原领车人王振亮在赵县杨扈旧收费站公路上聚众斗殴,公然撞击、打砸王振亮一方多辆汽车,逼迫王振亮妥协,从而控制了赵县S234省道(定魏线)领车市场,标志着以李腾为组织者、领导者,孙笛、李政、米二贝为骨干成员,翟浩腾等人为一般人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正式形成。

宣判现场。王文彬 摄

  随后曹宁、张扩、米丁丁、李傲、张松、张彬辉、张鹏飞、李泉等人相继加入该犯罪组织;该犯罪组织具有一定的组织纪律性,组织者李腾通过实施一系列的奖惩制度强化对整个组织的管理,采取经济控制和精神控制等方式维系组织关系;该犯罪组织具有较强的经济基础。李腾等人犯罪集团长期盘踞在赵县308国道、S234省道(定魏线)内,通过违法犯罪手段控制赵县“非法领车”行业,获取了数百万元的经营利润,经审计仅2015年8月至今,该犯罪组织仅在S234省道(定魏线)领车收入就达到262.5万元;该犯罪组织以直接暴力为主、软暴力手段为辅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李腾为了达到控制赵县“领车”行业,策划、组织、纵容其手下,对赵县境内“领车”行业的同行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多起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同时对竞争对手所领的货车进行阻拦,恐吓、辱骂、殴打货车司机,威逼货车司机向自己缴费。

公开宣判现场。王文彬 摄

  该犯罪组织在赵县境内横行霸道,肆意妄为,为讨要债务获取经济利益,公然实施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该犯罪组织实施上述违法犯罪活动,给过往车辆车主和驾驶人员及平民百姓造成了极强的心理控制和恐惧,在赵县县城及周边区域造成了重大影响,对当地的社会生活和经济秩序、治安环境、社会稳定造成了极大的破坏。

  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共实施聚众斗殴、非法拘禁、故意伤害、保险诈骗等犯罪事实10起,违法事实2起。

公开宣判现场。王文彬 摄

  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李腾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保险诈骗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窝藏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12名被告人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六个月至二年六个月不等。

  该案由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法院组成7人合议庭进行审理并宣判。李腾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依法公开宣判,将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彰显石家庄法院勇于担当、敢于亮剑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

关键词:石家庄,法院,公开宣判,涉黑,案件责任编辑:李书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