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石家庄讯(记者张霖)10月25日,记者在相关部门了解到,日前,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河北省城市及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通报排名和奖惩问责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对2018年8月份全省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排名情况进行通报。8月份,河北省8个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空气质量考核排名综合得分,从好到差依次是:邢台市、保定市、衡水市、邯郸市、石家庄市、沧州市、廊坊市、唐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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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河北省有关规定,对邢台市、保定市、衡水市分别奖励100万元、80万元、60万元;对唐山市、廊坊市、沧州市分别扣减100万元、80万元、60万元。 8月份,8个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所辖县(市、区)空气质量考核排名综合得分前10名(从第1名到第10名)的县区依次是:邢台市桥东区、易县、内丘县、邢台市桥西区、赞皇县、高邑县、石家庄市桥西区、衡水市桃城区、石家庄市裕华区、保定市莲池区,对上述县区分别奖励50万元、46万元、42万元、38万元、34万元、30万元、26万元、22万元、18万元、14万元。
空气质量考核排名综合得分后10名(从倒数第1名起)的县区依次是:唐县、保定市清苑区、唐山市丰润区、曲阳县、柏乡县、玉田县、唐山市路南区、邱县、临西县、南皮县,对上述县区分别扣减50万元、46万元、42万元、38万元、34万元、30万元、26万元、22万元、18万元、1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