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河北再担保”扛起行业振兴大旗
编者按:“再担保时代”到来,让更多人深刻认识和愈加重视“再担保”。我国再担保已经有了10年发展经历,积累了一定实践经验。2015年8月7日,《国务院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5〕43号)颁布,文中共提到“再担保”17次。建立省级再担保机构,是完善我国融资担保体系制度性创新重要举措,是实现普惠金融重要载体和“助推器”,是实现担保风险分担功能、防范系统性风险、推动行业健康发展的“稳定器”。设立661亿元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是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主要采取再担保和股权投资方式,与省级再担保机构合作,开展再担保业务。河北省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是省政府出资的省属企业(国有金融机构),是全省唯一政府主导、承担再担保职能的省级政策性融资再担保机构。在面临重大机遇和严峻挑战形势下,河北省再担保公司能否扛起全省担保行业振兴发展大旗,推动国家重大决策部署落地河北,是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
图为河北省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张金星。
为此,我们专访了河北省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河北省融资性担保业协会会长张金星,共同深刻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省级再担保机构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探讨省级再担保机构是什么?干什么?怎么干?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深入交流河北省再担保公司职能定位、发展规划、服务方向、业务模式和发展前景等,对公司两年来保持定力、主动作为取得成绩表示认可和赞许,对新形势下省再担保公司转型发展作了解读和思考,对公司发挥龙头引领和核心作用,重塑河北担保行业形象充满信心和期待。
“再担保时代”的新态势、新格局
记者:国发〔2015〕43号文要求,省级再担保机构三年内基本实现全覆盖。目前全国有28个省(区市)成立了省级再担保机构。国家对省级再担保机构建设有什么要求?
张金星:根据国内外担保行业发展规律和实践看,发展再担保是金融经济改革的必然趋势和战略选择,是担保行业发展框架由平面化走向立体化的客观要求和迫切需要。随着融资担保行业风险暴露程度增加,对再担保机构分散风险需求日益增强。省级再担保机构肩负着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综合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责任,国家要求各地构建以省级再担保机构为龙头和核心的融资担保体系,是国内外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经验所在,是防范化解担保风险、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困难的现实选择,是我省融资担保行业创新发展的迫切需要和重大机遇。对于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加快小微企业成长壮大,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国发〔2015〕43号文要求,省级再担保机构三年内基本实现全覆盖,构建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省级再担保机构、辖内融资担保机构的三层组织体系。经过近三年多努力,国家对再担保已形成初步政策体系,覆盖全国的再担保体系框架基本建立。“再担保时代”大势所趋、条件成熟,显示出强劲号召力和生命力。2015年工信部要求各地加快组建国有及国有控股的省级再担保机构,发挥再担保机构行业“稳定器”作用,为辖区内担保机构提供服务。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的《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对于开发性和政策性金融机构,保持国有独资或全资的性质。省再担保公司具有较强的政策属性,需要公共财政为主导,进行系统化的政策设计来解决出资主体、持续的资本注入和风险补偿等核心资金问题,保证再担保长期有效发挥作用。国家要求省级再担保公司初始注册资本金至少10亿元。截至2017年末,全国省级再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总计698.34亿元,平均注册资本金24.94亿元,注册资本金50亿元以上的4家,30—50亿元的5家,20—30亿元的4家,10—20亿元的9家,10亿元以下的6家。目前各省(区、市)基本均按要求组建完成,组建形式各有不同。一是以省政府+地市级政府+地方国企模式组建(江苏、四川等);二是新三板挂牌上市的再担保公司(山东);三是以地方国企+担保公司模式组建(重庆);四是以省政府或其所属国资平台成立(广东、江西、浙江等);五是以省政府+融资担保公司模式组建(陕西)。
记者:组建省级再担保机构和构建再担保体系的重要性是什么?
张金星:省级再担保机构是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的合作主体。按照国家顶层设计决策部署,全国各地省级再担保机构相继组建,截止2017年末,全国再担保业务在保余额3589.53亿元,小微企业深有感触地说:“找到再担保,融资不用愁”。对于担保公司来说,加入再担保体系,意味着告别单打独斗、孤军作战、各自为战的状态,逐步走上龙头引领、体系规范,抱团作战、联合作战的局面。再担保体系以省级再担保机构为核心和龙头,通过股权投资和再担保业务为纽带,将担保公司团结起来,整合全行业力量,共同与银行谈判,提高议价能力,争取政府和银行更多的政策支持和风险分担。党中央、国务院决定设立661亿元的融资担保基金,与省级再担保机构和担保机构合作,体现了国家对担保机构统一纳入体系规范扶持的政策导向和对省级再担保机构的重视和支持。2016年1月15日,国务院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明确提出“大力发展一批以政府出资为主的融资担保机构或基金,推进建立重点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的省级再担保机构,研究论证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再担保机构是建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省级再担保公司、各地融资担保机构”全国性融资担保体系的核心环节和桥梁纽带,是健全担保行业系统性风险防范体系的有力抓手和核心平台,是构建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支持长效机制的重要保障。
建设科学有效的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不仅仅是为了小微企业和“三农”的一笔融资与一次性代偿,更重要的是为了把融资担保的业务做活,体系优化,获得可持续发展的动力。国发〔2015〕43号文明确提出,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推进再担保体系建设。2017年9月1日全国人大修订的《中小企业促进法》明确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中小企业政策性信用担保体系”。建立健全再担保体系,是政府推进小微企业发展的重要举措;不断加强再担保体系,是政府缓解小微企业难的重要手段;大力发展再担保体系,是政府帮助小微企业融资的重要途径。我省非常重视再担保体系建设,省委省政府多次会议强调并提出目标要求,列入2017年省委重大改革任务之一,并作为重点督办事项。省政府(冀政字〔2015〕31号)提出,发挥再担保机构作用,带动全省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为省级再担保机构发展和推动再担保体系建设指明了方向,明确了目标。
省级再担保机构的新方位、新使命
记者:前不久颁布的《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令第683号)提出:“融资再担保公司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另行制定,报国务院批准。”省级再担保机构的职能定位是什么?
张金星:国务院高度重视省级再担保机构改革发展,已经明确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协会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研究尽快出台再担保公司管理办法,尽管办法尚未正式颁布,但关于省级再担保机构的职能定位,在以往国家和我省有关文件、领导讲话等,都有比较明确的界定,国发〔2015〕43号中17次提及“再担保”。2015年以来,先后有国家财政部、工信部、银保监会、担保行业部际联席会议融资担保函〔2016〕2号、融资担保办通〔2017〕2号、融资担保办通〔2018〕2号,以及省政府冀政字〔2015〕31号文,多次对省级再担保机构的职能定位、服务方向、目标任务、业务模式等予以明确和提出要求。加之各地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目前省级再担保机构职能定位基本清晰。再担保的实质是政府提供的一种按照市场化方式操作的担保业风险分散补偿机制,是名副其实的政策性,需要财政全额出资,取消盈利要求,并在资本金持续补充、损失补偿方面加大支持力度,促进社会效益最大化。综合国家政策要求和各省实践,我们认为省级再担保机构的主要职能可以概括为:发挥“服务、增信、分险、引领、规范、助力”功能和稳定器、放大器作用,为小微企业、“三农”和创业创新型企业融资服务。“四大定位”是:担保行业的龙头、体系建设的核心、扶持政策的平台、银担合作的窗口。
记者:省级再担保机构职能定位区别于一般的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其特殊性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张金星:目前全国各省(区市)组建的省级再担保机构,多数是政府财政出资设立,赋予的职能也基本相同。具体来说,我们理解其主要特征是“五性”,即政策性、专注性、特殊性、公益性和独立性。
政策性。也称作政府性。省级再担保机构是由政府主导、政府出资、不以盈利为目的,具有特定的服务对象、为实现政府政策性目标而设立。再担保是政府信用的延伸,属于“准政府机构”和“非盈利性机构”,其政策性体现在政府主导和普惠金融,坚持为实体经济融资服务,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产业支持导向,积极为符合产业导向,有市场发展前景的小微企业、“三农”和创业创新型普惠主体提供担保增信,发挥政府信用和财政资金杠杆撬动作用,充分发挥“雪中送炭”政策性功能,服务助力和引领规范行业健康发展。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对融资担保机构管理规范、支持扶持和业务指导。一是督促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主动剥离为地方政府和融资平台公司发债担保业务,切实回归主业,真正聚焦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二是承担政府扶持融资性担保发展政策的实施平台职能,推动协同政府行业支持政策、资金及时落实并惠及担保机构;三是牵头对接合作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强化对标管理,整合体系资源,推动政府性担保机构做实资本,做强机构,做精业务,严控风险,不断提升业务对接有效性和成功率;四是积极推动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增强规范经营和风险防控能力,切实提高机构实力和行业公信力。
专注性。融资担保函〔2016〕2号文指出“省级再担保机构要以再担保业务为主业,原则上不得从事融资担保业务和高风险投资业务”。省级再担保机构必须实现“三个专注”:一是专注再担保业务,不能与融资担保机构争利;二是专注支小支农支创等普惠领域,服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省重点发展方向的小微企业;三是专注民生工程和省委省政府重点工程项目。
特殊性。融资担保办通〔2017〕2号文指出“各地要推动省级再担保机构以股权投资为纽带、以再担保业务为抓手,将原本各自为战的融资担保机构,组建成统一协作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支持省级再担保机构牵头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与银行体系构建“体系对体系”的规模合作,改变过去银担合作“点对点”局面,鼓励将有关扶持政策通过省级再担保机构进行整合实施”。省级再担保机构的特殊性是既要自身做业务,还要兼顾政府、银行、担保机构和小微企业四方面诉求和利益,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一是发挥分险作用,通过再担保业务分散担保机构风险;二是发挥助力作用,通过股权投资壮大担保机构实力;三是发挥核心作用,组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四是发挥牵头作用,以省级再担保机构为平台与银行机构展开合作,带动体系内融资担保机构与银行进行总对总、体系对体系的规模合作,与省内银行金融机构逐一落实具体合作条件,夯实银担合作基础;五是发挥规范作用。通过股权投资和再担保业务,对担保机构实施管理和业务规范;六是发挥引领作用,通过再担保体系引领行业坚持正确的经营方向,实现联合作战,抱团发展,主要为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
公益性。也称作社会性、服务性或非盈利性。国务院〔2015〕43号文指出,“对省级再担保机构,坚持保本微利经营原则,不以盈利为目的,在可持续经营前提下,着力降低融资担保和再担保业务收费标准”。融资担保办通〔2018〕2号要求,“降低或取消对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的盈利考核要求”。省级再担保机构属于非盈利性和公益性机构,具有规模大、投资多、受益面宽、服务时间长、综合影响深远等特点。服务地方政府、服务担保机构、服务小微企业是省级担保公司的基本定位,不盈利、不争利,是省级再担保机构运行的基本准则,对合作担保机构提供风险分担,保障其资产流动性,协助弱势担保公司快速恢复代偿能力是省级再担保机构运行的主要任务。按照公益性、政策性、社会性基本要求,采取“低费率、广覆盖、可持续”经营模式,在保证可持续经营的基础上,保持再担保费率在较低水平,并引导合作金融机构降低贷款费率、减免相关费用,着力降低普惠主体的综合融资成本。同时积极为合作融资担保机构提供人员培训、担保项目信息共享、搭建合作平台等多元化服务。
独立性。省级再担保机构的职能定位、经营方向、盈利考核等决定了其独立性。一是管理独立。省级再担保机构为国有金融机构,通常由省财政厅代省政府履行财政出资人职责。二是职能独立。承担“准政府职能”,发挥增信分险、规范引领和服务助力的作用,通过以股权为纽带、以再担保业务为抓手,将原本散落分布、各自为战的融资担保公司,编织成稳健运行的担保体系,逐步成为行业的龙头、核心、平台和窗口。三是业务独立。主要与担保机构合作,开展股权投资和再担保业务,通过联保、按比例分保等方式分担风险,引导体系内融资担保机构加大服务小微企业担保融资比重。四是资金独立。政府财政部门专项给予资本金补充和业务经费及风险补助补偿支持,对目前暂与商业性担保同属办公的分立账户,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分别核算。五是考核独立。单独考核,淡化盈利要求,重点考核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在保余额、在保户数、放大倍数、担保费率、代偿率等指标。同时考核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业务对接,推进银担合作,引领全省融资担保机构规范发展等情况。
记者:从目前国家决策部署和各地实践看,省级再担保机构在担保行业发展和助力普惠金融方面的作用至关重要,其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张金星:十九大报告提出:“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省级再担保机构发挥着防范化解担保行业风险“守住底线”的重要作用,以政府政策为导向,以多元化的再担保产品为切入点,以提升行业整体服务能力为目标,通过发挥再担保功能,增强融资担保机构的增信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有效规范行业发展行为,引领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升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的质效,助力地方经济发展和金融环境稳定。目前省级再担保公司发展比较好的安徽、北京、广东、江苏、山东、四川等省市,已经结合实际探索出有本地区特色的再担保模式,成效突出,特点明显,具有示范借鉴作用。概括起来,我们总结其重要作用可以从五个方面体现。
放大器作用。一是为担保机构增信扩能。纳入再担保合作体系是对担保机构强有力的信用背书,能够准入再担保体系是担保机构信用良好的表现。一方面,与加入省再担保机构牵头的再担保体系成员,银行专门有支持政策。《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配套制度“银行业金融机构与融资担保公司业务合作指引”指出:“担保公司因再担保获得业务增信或风险分担的,银行应当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在合作准入、放大倍数、风险分担、贷款利率等方面给予适当优惠。”另一方面,再担保公司对合作担保机构实施准入制度,确保区域内优质担保机构形成合力;再一方面,再担保公司通过其业务产品,为担保机构提供信用支持,使其信用能力得到显著提升。对于担保业务较为充实的担保机构,在再担保机构的信用支持下,较好地解决了其担保放大倍数受限的问题,为其进一步扩大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规模创造了条件;对于资信能力不足的弱势担保机构,在再担保机构增信作用带动下,促进其业务规模增长,也使其成为支持区域内中小微企业融资的重要力量。在北京再担保支持下,中关村担保公司放大倍数历史峰值曾达到近20倍,极大缓解了资本金压力。二是放大财政资金效能。1亿元财政资金,按目前国家规定担保机构最高可以放大15倍计算,通过再担保业务,可以撬动75亿元资金支持小微企业。将财政资金通过再担保职能引导和放大,不仅能够使政府财政资金对担保行业的支持尽快落实到位,还能够使财政资金发挥更大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形成系统合力。省级再担保机构以股权投资和再担保业务为纽带,构建形成统一的融资担保体系,提升行业整体公信力和议价能力,与银行机构实行“总对总”合作,推动建立多层次风险分担、业务联动和政银担有效合作机制,通过整合行业资源、政策资源,放大杠杆效应,提升担保规模,形成行业发展合力,带动金融活水流向实体经济、小微企业和“三农”。
稳定器作用。一是分散担保机构风险。担保公司加入再担保体系后,风险化解链得以延伸,信用等级得以提升,可降低银行风险、提升银行等合作金融机构的认可度,顺利开展担保业务。再担保机构在收取有限再担保费用的前提下更多地承担风险补偿责任,为合作担保机构提供代偿补偿,及时弥补合作担保机构的代偿损失,帮助其恢复资产流动性,从而提升合作担保机构的代偿能力、抵御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二是防范发生系统性风险。再担保机构对合作担保机构实行严格的准入、信用评级、运行监测、代偿及债务追偿等,通过对合作担保机构的深入了解,可减少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风险,从而有效控制风险,发挥监督部门无法发挥的作用,能够及早发现机构或行业倾向性、苗头性、系统性风险。据调研,各省凡是省级再担保机构建立较早、发挥作用好的,基本没有发现担保机构大面积风险。三是提供培训服务。再担保公司为合作担保机构提供多元化技术服务与增值服务。如组织省内金融机构、合作担保机构负责人参加系统化培训,不仅提升合作担保机构经营班子管理能力,而且加深金融机构与担保机构负责人的人脉关系,为银担业务合作、共同化解行业风险创造有利条件。山东省再担保采取多种措施防范和化解风险,发挥政策性职能,已累计为体系内担保机构提供分险代偿5亿余元,发挥了再担保“稳定器”作用,避免了区域性金融风险的爆发。有专业人士坦言,如果河北较早成立省级再担保机构并充分发挥作用,个别担保机构的重大风险或能及早发现和有效避免。
行业引领规范作用。一是政策引领。融资担保函〔2016〕2号文提出“各省级政府要抓住省级再担保机构建设这个‘牛鼻子’,落实好针对省级再担保机构的扶持政策,让省级再担保机构有信心、有能力为辖内融资担保机构分散风险。探索把对融资担保机构的相关扶持政策,通过省级再担保机构进行优化整合和统一实施,将其建设成为机构体系的核心、扶持政策的平台、银担合作的窗口,带动全省各类融资担保机构主要为小微企业和‘三农’服务,降低其融资成本”。再担保机构是政府实施产业政策的平台,是政策的延伸和抓手。再担保通过对合作担保机构的有力引导,带动合作担保机构加大对重点支持产业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促进区域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二是创新引领。再担保机构发挥担保行业领军作用,通过业务创新、平台创新,为企业打破资金瓶颈,为合作担保机构开拓市场,开发客户资源,拓宽市场空间,为合作担保机构业务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三是市场引领。再担保是促进担保行业规范发展的市场力量。再担保机构具有对区域内合作担保机构的深入了解,通过市场化的合同契约关系,约束合作担保机构经营行为,促使其规范经营,合规运作。更重要的是,再担保机构对合作担保机构的规范,寓于服务之中;再担保机构通过整合担保行业资源、政策资源,同时通过再担保增信、分险产品,为合作担保机构争取减免保证金、银担风险分担等有利条件,理顺银担合作关系,构建有利于行业发展的外部环境与合作条件。同时为合作担保机构提供多元化技术服务与增值服务,提供人员培训、风险技术支持等服务,利用信息聚集优势,为合作担保机构提供项目信息共享以及行业风险警示等。
行业引导示范作用。一是规范经营行为。再担保是促进担保行业规范发展的市场力量。再担保机构作为较高层次的担保组织,可以建立承办担保机构的信用评级或综合评价体系,建立和完善再担保体系奖惩与退出机制。通过市场化的合同契约关系,通过设定统一管理要求和再担保服务门槛、调整再担保费率的标准等手段,对担保机构进行严格的考核和信用评估,约束合作担保机构经营行为,引导担保机构规范经营,合规运作,提高行业整体的风控意识和能力,促使行业规范发展。二是维护行业信用。再担保机构通过开展信用评级、建立融资担保领域失信主体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等措施,维护行业信用,助力社会信用平台建设。
经济社会效益作用。《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对于小微企业和“三农”的担保可以放大到15倍,目前全国省级再担保放大倍数超过10倍的有3家(北京再担保17倍,湖南担保12倍,甘肃担保10倍)。按再担保最大放大倍数计算,政府1个亿的扶持资金,通过再担保业务放大,可以最多撬动75亿的企业融资,按每家300万—500万的融资额测算,可以解决1400多家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题,而作为拉动地方GDP、就业、税收的主力,这些企业发挥的社会效应更是巨大。从增加社会就业看,1亿元财政资金投入,放大5倍,可以增加社会就业人数6000人;放大15倍,可以增加社会就业人数18000人。10亿元财政资金最高可以增加就业18万人,经济社会效益明显。由此看来,再担保能够助推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达到较高水平。
河北省再担保公司的新征程、新作为
记者:国家对省级再担保机构有明确要求,思路清晰,目标明确。肩负着重要职能,肩上的担子很重。目前各省省情不同,都在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开展再担保工作。据悉河北省再担保公司再担保业务创新得到中国融资担保业协会的充分肯定。面对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河北省再担保公司近两年来做了哪些创新性工作?
张金星:省委书记王东峰多次强调,坚决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扎实推动重点工作落地落实。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近一个时期,公司以“彰显国企担当,助力普惠金融”为总要求、总目标,正在全力以赴干好两件事:一是创造条件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对接合作;二是扎实推进全省再担保体系建设。这都是国家的重要部署,也是公司的当务之急、重要任务。
公司组建背景比较特殊,由省国资委、省工信厅、省财政厅共同管理。组建时间较短,实践经验缺乏。困难风险叠加。尤其是再担保工作更是新课题。面临是什么、干什么、怎么干、干得好的考验。2016年8月新班子成立以来坚信,只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我省决策部署,认清发展形势,加快更新思想观念和经营理念,摒弃旧的传统思维定式,找准职能定位,理清发展思路,把握发展机遇,就一定能使公司走出困境,迎来新的发展。在省国资委、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领导班子团结带领全体员工,认真贯彻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将党的建设与公司改革发展同步谋划,以将党的领导贯穿到公司改革发展全过程为目标。不断加大公司党的建设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切实发挥公司党组织核心作用。以“彰显国企担当、助力普惠金融”为宗旨,以做专、做强、做优、做大,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防范金融风险为目标,着眼省级再担保机构职能定位和公司长远发展,不等不靠,主动作为,从头做起,一点一滴做起。坚持再担保的核心功能,尽快回归再担保主业。坚持“防控风险,积极作为,勇于担当,提升效益”指导思想,不断强化党建引领、团队提升、机制创新“三大保障”,把主要精力放在做强主业、增强核心竞争力上,着力抓重点、强弱项,炼内功,不等不靠,探索创新,注重学好把握政策,搞好顶层设计,超前谋划制订公司“1127”发展规划,即以推进再担保体系建设为主线,以开展再担保业务为主体,以担保业务和资本业务为两翼,从“单一直保业务”到“联合担保(再担保)、特色担保(担保)、基金管理、资产管理、资本运营、对接合作、培训交流”七大板块协同发展的战略布局。公司改革发展有了明确目标和路线图施工图。坚持夯实基础、稳中求进、守正出新、重点突破、督事促人、以人促事的工作总基调,抓规范、抓业务、抓风控、抓创新、抓党建、抓稳定,业务发展和党的建设齐头并进,相得益彰,加强企业合规风控文化建设,深挖细研和识别管控风险。加强建章立制,进一步加强公司行政、财务、业务、风险、档案等方面的管理,实施了《工作日志》和《工作周报》制度。倡导把工作当事业干,以实干成就事业。牢固树立不甘人后的强烈意识,坚定披荆斩棘的决心信心,确立舍我其谁的使命担当,立足防风险、促发展两手抓、双促进,打好转型升级、爬坡过坎硬仗,坚持“高标准定位,高起点谋划,高质量推进”,用创新思路解决实践探索中问题,用改革办法推动公司发展质量全面提升,明确了以再担保为主业,逐步建立以股权投资、再担保业务和技术支持为纽带的有河北特色的再担保体系的工作目标。集中优势力量,有计划有步骤地扎实展开了再担保体系建设基础性工作,公司职能定位更加清晰,发展规划更加科学,服务宗旨更加精准,组织架构更加合理,业务板块更加丰富,规章制度更加完善,经营基础更加夯实,发展前景更加广阔,干部员工干事创业的信心和决心不断坚定,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浓厚氛围逐步形成,公司收益利润逐年提高、社会效益不断增强。公司正在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
记者:我们注意到,全国不少省份都以省政府名义出台了推动再担保体系建设指导意见或实施方案,同时建立了资本金补充和代偿补偿机制。省再担保公司“1127”发展规划中也提出“以再担保体系建设为主线,以再担保业务为主体”,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如何?
张金星:公司认真贯彻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指示要求,着眼省级再担保机构职能定位,克服重重困难和阻力,主动创新开展再担保业务,积极推进建立全省再担保体系,去年以来,在打好基础、建章立制、规范流程、严控风险的基础上,正确把握国家政策要求,立足河北实际,分析借鉴先进省市经验,重点围绕明确职能定位、组建专业团队、推进业务创新、探索政银担风险分担、试点先行引领等方面做了积极探索实践,自主研发了一套符合中央要求、有河北特色的再担保发展之路。近日,中国融资担保业协会发布《2017年全国省级融资再担保机构发展报告》,对河北省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再担保业务创新给予了充分肯定和推广。
依法作为,健全制度体系,夯实创新基础。开展再担保业务是推动全省再担保体系建设的核心和关键,全国各地都在大力推进再担保业务,我省是一项全新工作,没有成熟经验可以借鉴。公司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文件精神,深入研究政策法规,走访先进省市再担保机构,学习先进经验,调研我省近30家担保机构,深入研究我省行业现状,通过试行业务,不断总结经验,逐渐规范再担保业务流程。同时,与银行、担保、监管部门、经济研究部门、地方政府、行业协会等各方开展专题研讨,研究全省再担保体系建设可行性意见,拟订了多层次再担保制度体系,涉及体系建设、业务运营、风险防控、综合管理四大类20余项,内容涵盖业务办理、解保、分险、代偿、追偿等具体操作规范,合作担保机构准入、授信、尽职调查等具体规则,保后监管、风险管理、风险补偿、档案管理等具体管理措施,为整体推进全省再担保体系建设夯实基础。
善于担当,组建专门团队,制定详细方案,通盘谋篇布局推动。建设全省再担保体系需要全省地市政府、担保机构、银行机构等各方共同参与和支持协作,推进工作必须站位全省,谋划全局,从我省省情和担保行业实际出发,借鉴先进经验,走出一条新路,实现高起点、专业化、建一流。公司专门组建再担保业务团队,采取竞争上岗形式选拔团队负责人,选调精干业务骨干全力探索开展业务。公司主要领导同志亲自带队,分赴10余省(市)调研,与各省(市)政府在政府支持政策、股权投资等方面交流座谈。走访市县政府担保机构,在体系业务运营、风险把控等方面取得共识。与10多家银行深入恳谈,交流有关风险分担和再担保合作问题。参加省金融办、省工信厅、省发改委等组织“政银企担”现场对接会,为推进体系建设取得一手信息。起草《河北省再担保体系建设指导意见》、《河北省再担保体系建设方案》,分别征求省金融办、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有关院校、银行和担保机构等多方面的意见建议,修改10余次,最后形成比较科学合理的工作方案,从指导思想、目标任务、组织领导、工作内容、保障措施等方面就推进全省再担保体系建设作出了详细安排部署。
敢于担当,全力以赴创新业务模式,再担保业务和全省再担保体系建设全面铺开。为扎实开展再担保业务和推进全省再担保体系建设,公司专门成立主要领导牵头的河北省再担保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小组,分别从政策合规、对接合作、尽职调查、保后监管等方面全方位着手,按计划,有步骤,依法合规全面推进,实现了“六大创新”。一是创新准入方式,机构准入采取“一申请、三推荐、一审核、一备案”。二是创新合作模式,针对担保机构不同需求,研究设计了一般再担保、比例再担保等业务合作模式,建立了区别化、差异化的收费政策。三是创新风险分担模式,公司结合实际和机构需求,研究了合作起步期“82”、合作建设期银行参与型“622”、政府参与型“721”、合作成熟期“5221”政银担参与型等较灵活的风险分担模式。四是创新尽调形式,采取机构尽调与项目尽调相结合、尽职调查与形式化审核相结合、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重点抽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形式高效开展尽调工作。五是创新机构信用评级管理体系,将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利用12个方面,25项基础指标,将担保机构信用等级分为AAA、AA+、AA、AA-、A+、A等10级,确保评价科学、公平、准确。六是创新把控风险底线,建立熔断机制,研究数学模型等方式,提高风控水平。
今年以来,公司谋划开展了“手牵手、建体系”合力支持全省小微企业、“三农”和科技创新型企业融资发展活动,公司主要领导亲自带队专门与多家银行机构和保险机构商谈风险分担,全力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措施,多次赴保定、沧州、廊坊、雄安新区、张家口、唐山、秦皇岛等地市开展深入考察调研和对接合作,宣传再担保业务和政策,组织机构准入尽调,取得了良好成效。截至目前,已有5家担保机构入围河北省再担保体系,完成13家担保机构的准入调查,收到5家担保机构的入围申请书,5家担保机构的入围意向书,完成60家企业的再担保项目资料审核,各项工作正按计划有序推进。
记者:“再担保时代”对省再担保公司带来重大机遇和严峻挑战,面对党委政府和大家殷切希望,公司改革发展的规划设想是什么?
张金星:形势喜人,形势逼人,形势催人。事业成败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关键在干。国家高标准顶层设计指明了方向,省委省政府的指示要求增添了动力,各省再担保公司竞相发展的态势带来了压力,全省担保机构和小微企业的迫切需求坚定了责任,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帮助增强了信心。河北担保行业近几年遭遇寒冬,我们在调研中感受到担保机构和小微企业心急如焚,想发展、盼发展、谋发展的愿望非常强烈,希望省再担保公司扛起河北担保行业振兴的大旗。我们深知使命重大,任务艰巨,也清醒地认识到自身基础条件的差距不足,更深知任重道远,不可懈怠。职责所在,使命必达。省再担保公司有责任、有义务、有信心承担重任,决心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支持帮助下,凝聚全体干部职工的智慧和力量,紧紧围绕公司自身建设这个主题,突出承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和全省再担保体系建设两大重点,致力于成为河北担保资源的整合者和担保行业规范发展的引领者,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齐心协力、奋发有为,发挥公司的职能、专业、品牌、规模以及管理优势,扎实推进公司转型升级,加快打造再担保全产业链优势,稳步构建科学的集团化管控模式,不断在规模上、水平上和品牌上取得新进展,走出一条河北特色的再担保发展之路。
进一步明确职能定位和发展目标方向。认真贯彻和严格落实国家及我省政策部署转型创新发展,对接合作和深度融合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建设体系,充分发挥“服务、增信、分险、引领、规范、助力”的功能作用,以股权投资和再担保业务为纽带,多方支持和紧紧依靠各地担保机构开展业务,积极推动和携手协同政府及银行机构分担、共管风险。构建辐射全省的机构布局和服务网络,按照理念、目标、形象、制度、管理、风控、规程、产品、标准、文化“十统一”要求,依法规范,依法经营,控制和防范再担保体系的业务风险,全面壮大和提升全省担保行业经营实力和服务能力。
不断创新开发方便快捷的业务品种。按照“突出特色、错位发展、优势互补、联合施策”的思路进行产品创新,不断扩大再担保业务合作范围,提高再担保业务覆盖面。坚持体系建设与行业引领相结合,股权投资与多元融资相结合,再担保与直接担保相结合、担保与投资相结合、融资担保与非融资担保相结合、再担保支持与管理服务相结合、支持担保机构与支持小微企业相结合,公司发展与协会发展相结合。研究探索符合银行机构和小微企业融资需求的业务模式。
构建全方位、全链条、全过程的再担保风控体系。风控能力是制约担保行业发展的至关重要的决定性影响因素。牢固树立风控是担保行业的生命线理念,加强合规建设,严控经营风险,牢牢守住法律底线、纪律底线、政策底线、合规底线、道德底线,落实全面风险管理。省再担保公司为全省担保机构服务,首先要精细化管理,控制好风险,始终把安全和风控作为第一位,利益和规模作为第二位。全面强化行业合规意识,以风险可控为目标,建立全流程风险管理机制,探索引入大数据平台,防控再担保体系风险,制定《融资担保业务负面清单》,持续优化评级准入体系。推动构建以省再担保公司为核心,辐射再担保体系全体成员单位的“1+N”风控体系,努力打造有河北特色的“河北再担保体系风控品牌”。
推动省融资性担保业协会与省再担保公司协同发展。实现政府部门监管、行业协会自律、公司业务监控“三位一体”规范发展和风险监控体系。借鉴广西、黑龙江等地做法,研究探索把再担保体系建设与担保协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发挥会长单位职能,有效发挥协会在促进再担保体系中的协同作用。
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以党建促发展,不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最大限度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按照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高标准要求,进一步弘扬员工精神,锻造“忠诚、干净、担当、团结、敬业、奉献”河北再担保精神,深入开展“讲政治、讲团结、讲规矩、讲正气、讲大局、讲担当,树正气、树信心、树新风、树形象、树品牌、树表率”(六讲六树)活动,按照懂金融、熟法律、通财务、善经营和勤勉尽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标准要求,努力培养和造就建设一支政治品德过硬、综合素质优良、专业知识丰厚、勇于开拓创新、恪守职业道德、作风纪律严明的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和专业化的员工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