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日前印发《关于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行动方案的落实意见的通知》,指出未来石家庄将实施广泛社会购买行动、农产品畅通行动、农产品质量提升行动和休闲旅游提升四大行动,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主要目标:推动贫困地区群众实现小康
到2020年,全市社会力量参与消费扶贫的常态化机制全面建立;所有贫困村实现电子商务服务全覆盖,农产品流通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扶持一批消费扶贫示范村,制定出台特色农产品生产地方标准,形成一批区域性特色农产品品牌,推出一批精品景点和旅游线路;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改善,支撑保障消费扶贫能力显著提升;贫困地区持续发展和贫困人口稳定增收能力明显增强,消费扶贫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推动贫困地区群众与全市人民一道进入小康社会。
实施广泛社会购买行动
全市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贫困地区农产品。将消费扶贫列为石市“五包一”结对帮扶事项。鼓励各级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大专院校、城市医疗及养老服务机构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地区产品,优先从贫困地区聘用工勤人员。组织开展贫困地区农产品定向直供直销活动,搭建机关单位、企业、学校、医院、部队与贫困地区农产品供需对接平台,鼓励引导单位食堂、餐厅选用贫困地区农产品。
同时,动员民营企业积极采购,组织贫困地区积极与京津两市及省内区域中心城市的大型超市对接,组织各类消费扶贫促销活动,稳定解决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难”问题等。
实施农产品畅通行动
开展城市标准化菜市场、农贸市场、生鲜超市等农产品销售终端基础设施建设,商务部门要筛选一批有条件的农产品销售终端设立消费扶贫专区,努力打造生产-批发-零售终端的全链条农产品市场体系。支持市内农产品批发市场、连锁超市和贫困地区农村合作社、农户开展“农批零对接”“农超对接”“农社对接”等产销对接活动。发展“电商+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直采直销模式,鼓励京东、淘宝、苏宁等大型电商企业和有条件的零售企业与各县合作,设立特产馆、扶贫频道和农产品销售专柜,为贫困地区产品销售提供便利。
实施农产品质量提升行动
加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联合体培育力度,引导龙头企业与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打造一批示范农民合作社和示范家庭农场,引导土地经营权向新型经营主体流转,提升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水平。建立石家庄农业品牌目录,实施区域公用品牌培育工程,打造农业领军区域公用品牌,加快形成以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特色农产品品牌为核心的农业品牌格局。
实施休闲旅游提升行动
围绕提高贫困地区休闲观光农业和旅游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完善提升乡村旅游道路、休闲观光步道、通村公路、景区景点连接线、旅游风景道与绿道等的通行能力,加快乡村旅游点内部道路系统及道路景观化建设。推动休闲农业转型升级,发掘和保护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宣传推介一批功能完备、特色突出、服务优良、示范带动力强的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和全国休闲农业精品园区(农庄)。支持大型旅游企业与有旅游资源的贫困村进行对接,重点开展观光农业、生态旅游、红色旅游、文化旅游、健康养生等项目合作建设,为乡村旅游扶贫提供整体休闲旅游精品线路营销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