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把社保扶贫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扎实推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我市在全省率先采取政府为贫困人口代缴保险费的办法,连续两年累计为全市19.41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代缴资金1941万元,实现参保率、代缴率和60周岁以上待遇享受率三个100%。
在政府代缴工作中,我市建立部门联动机制,由人社部门牵头协调,扶贫部门负责认定,财政部门筹措资金,经办机构参保服务,形成了上下联动、责任明确、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市人社局等部门对代缴工作风险点进行集中排查,制定了工作推进方案,实行了“五个统一”:统一政策内容、统一认定标准、统一代缴档次、统一资金渠道、统一代缴年限。并采取“一月一调度、一季一通报、一年一考核”的方式,集中利用一个月时间对8个县(市)进行了现场督导,实地走访了46个乡镇,47个村(居委会),入户数达到235户,有效确保了工作整体推进。
在具体工作中,市人社局负责人先后多次赴省人社厅,就政府代缴工作中的政策把握、资金渠道等问题进行问计咨询。同时,市人社局主动与当地扶贫办沟通,建立了贫困人员参保台账,做到了县级有总账、乡镇有分账、村村有细账,实行动态管理,并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系统进行比对,核准底数,确保了数据的准确无误。并且积极与市财政局协调,加强对各县市财政局的调度力度,按照每年每人最低档次100元的标准,准确测算资金、比例等,及时申请财政补贴资金,确保了代缴资金及时到位。依托乡镇社保所,人社部门对扶贫户逐家上门调查询问,一方面督促未参保人员参保,一方面进一步核对信息,确保不落一户、不落一人。
为解决农村参保群众到县(市)办理参保、开办银行卡等不方便问题,各乡镇社保所工作人员主动深入到村办理参保相关手续,同时联系代办银行工作人员携带银行柜台移动终端到村办理银行卡,实现了农村群众参保登记、生存认证不出村。针对身有残疾、因病卧床等行动不便人员,工作人员上门免费照片,复印相关证件,帮助填写参保登记表。对超龄贫困人员,工作人员向政府申请资金,为其补缴保险费后办理发放养老金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