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2020〕-10号)精神,支持石家庄市重点企业和服务业等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石家庄市人社局出台了疫情期间支持企业稳岗返还政策,在河北省第一家落地。
市人社局印发了《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将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裁员率标准由不高于上年度全省城镇登记失业率4.5%放宽到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对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20%。首次开通网上申报功能、简化工作流程。
市人社局增强服务意识,主动对接企业。利用已掌握的企业和职工参保信息,对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石药集团、石家庄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北国商城股份有限公司等51家涉及保障疫情防控必需医药企业,公共事业运行必需的公共交通、通信企业和群众生活必需的企业进行了筛选,对符合条件的31家企业进行了推送,已审核通过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石药集团、北国商城股份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稳岗申请,补贴资金1225.64万元,惠及职工4.11万人,其中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企业4家,疫情防控必需企业7家、群众生活必需企业2家。
下一步,市人社局将加大政策宣传推送力度,在社会保险公共服务渠道企业申报端,通过信息弹窗、链接引导等方式,引导企业积极申报。加强资金发放,尤其是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餐饮、物流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吸纳就业多的企业,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打赢防疫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