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2月19日,石家庄市市场监管局出台28条措施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其中明确,允许餐饮食品经营者网上购进食品原辅材料,其微信、支付宝等线上交易记录可视为进货凭证。
这28条措施具体包括,允许健康证明延期使用。食品药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在疫情防控期间有效期限届满的,可延期使用至本次疫情防控一级响应解除后60日内。
线上交易记录视为进货凭证。此次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期间允许餐饮食品经营者网上购进食品原辅材料,其微信、支付宝等线上交易记录可视为进货凭证。
允许中央厨房、集中配送单位和大型餐饮单位为企事业单位开展集体用餐配送业务。
允许网络订餐平台遴选优质餐饮单位采用“无接触配送”方式开展外卖和配送服务。
器械经营企业和药品经营零售企业许可(备案)资质期满,在维持现有条件不降低情况下,可自动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两个月内。
允许药械企业为满足疫情防控需求,将政府机关临时审核为合格购货商。允许医疗机构按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预先调配预防性中药。
指导帮助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和产品注册相关资料,积极配合省局做好对疫情防控急需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注册体系现场核查工作,快办快结,全力支持企业恢复生产。
向疫情防控所需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派驻联络员,全面帮扶并保障生产经营秩序。
生产、经营疫情防控相关物资的企业,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经企业申请,可以简化流程、特事特办、依法尽快移出。
另外,该局还将简化特种设备报检程序和检验流程,优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考核工作,延长电梯维保周期,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推行网上办理,压缩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工作时限,暂时地址失联的企业可以暂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等,努力创造条件支持企业有序复工复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