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向灵寿县人民检察院赠送锦旗。马江莹 摄
长城网石家庄讯(通讯员马江莹)“谢谢检察院对我们的关心,也谢谢检察官对我们的帮助,这八万元钱对我和孩子们来说真是雪中送炭,让我看到了坚持下去的希望。”2月1日,司法救助对象李某来到灵寿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眼里含着感激的泪水,将印着“人民检察为人民,司法救助暖民心”的锦旗送到该院副检察长雷振丽手中。
2018年5月12日,在一起交通事故中李某一家四口人的身体受到不同程度的损伤。李某的丈夫经抢救无效死亡,六周岁的大女儿,轻伤一级,小女儿1周岁,脑部受到严重损伤,造成半肢瘫痪,李某本人也在车祸中小腿骨折,由于带女儿奔波看病,不能正常休养,至今无法恢复。丈夫的去世让这个家庭失去了顶梁柱,也失去了经济来源,家里两个受伤的女儿,后续还需要长时间的康复治疗,这让她们原本拮据的生活雪上加霜。
灵寿县检察院控申部门了解这一情况后,对李某的案情及家庭情况进行了审查,并将情况向该院领导和石家庄市检察院控申处作了汇报。在认定其确系家庭生活困难的情况下,市县两级检察机关依照相关规定启动了国家司法救助程序。1月30日上午,在石家庄市检察院控申处,市县两级检察院控申干警将八万元救助金交到李某手中。
“法,不仅应有秋风扫落叶般的严酷,还要有春风煦日般的温暖。”该案的成功办理,既彰显了检察机关公正执法的办案宗旨,又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理念,使群众在感受到法律公正的同时,更能感受到司法的温情,充分彰显了司法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