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首次通报各地水环境质量排名
石家庄市排名第二获奖200万元
日前,河北省首次对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情况进行排名。石家庄市在全省排名第二,获200万元资金奖励。
根据该《关于2019年4月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情况排名通报》,全省11个设区市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指数由高到低排列分别为:唐山0.886,石家庄0.874,秦皇岛0.856,邯郸0.854,沧州0.847,承德0.836,张家口0.832,保定0.787,衡水0.753,邢台0.734,廊坊0.462。
按照相关规定,我省对排名第1位的唐山市奖励300万元,第2位的石家庄市奖励200万元,第3位的秦皇岛市奖励100万元。
省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要将辖区水环境质量达标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中之重,时刻关注考核断面水质变化和达标情况。对目前水环境质量状况明显变差,以及尚未达标的国省考核和重点县(市、区)考核断面,要认真分析查找原因,采取有力措施,尽快改善水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