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行动
6月底前彻底消除黑臭现象
记者从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按照《河北省农村黑臭水体全面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要求,自4月13日起,石家庄市将开展为期2个月的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行动,确保6月底前完成整治,消除黑臭现象。
本次排查整治行动将按照各市自查、省级再排查、全面整治和省级复核四个阶段推进。在各市自查阶段,石家庄市将组织县级环境监管网格长开展农村黑臭水体全面自查,对排查出的农村黑臭水体形成排查清单,并对水体周边存在垃圾堆存、污水乱排等问题立行立改,坚决杜绝污染隐患。省级再排查阶段,省生态环境厅将通过遥感解译、无人机飞检、视频监控等多技术手段开展排查,形成疑似清单,疑似清单将交由各相关地市对比自查,逐一开展现场核实,必要时通过水质监测,确认是否为农村黑臭水体,对新增农村黑臭水体清单,实行挂账督办,限期整改。
各地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对排查出的农村黑臭水体逐一制定治理方案,通过控源截污、清淤疏浚、水体净化、生态绿化等综合措施开展全面整治,确保6月底前全部完成整治,消除黑臭现象。对已完成治理的农村黑臭水体组织开展“回头看”,严防反弹。
为确保排查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排查结果将纳入对各地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的综合评估考核,对发现排查整治工作不到位、污染隐患未消除、虚报瞒报等问题的地区,将约谈县(市、区)主要负责同志,问题严重的将依法依规追责问责。(记者 王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