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石家庄金融法庭开庭审理了一起标的额达4.7亿元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这是石家庄金融法庭自2021年12月27日揭牌成立后审理的标的额最大的金融纠纷案件。
2017年5月,某银行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了《房地产借款合同》,约定借款金额8亿元,借款期限至2021年11月17日止。某房地产公司以其名下土地、房产为抵押物与某银行签订了《抵押合同》,某置业公司等六家企业作为担保方与某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时至还款期限,某房地产公司仍有4.7亿元本金未偿还,某银行多次索要无果,遂将某房地产公司及某置业公司等七家企业诉至法院。
庭审中,合议庭充分听取原被告诉辩主张,准确归纳双方争议焦点,有效指引代理律师围绕罚息是否超过年利率24%、保证合同是否是保证人真实意思表示、某银行是否审查了某置业公司等六家企业对外提供担保的股东会决议等争议焦点进行辩论。整个庭审节奏紧凑、条理清晰、规范有序,该案将择期宣判。
石家庄金融法庭自2021年12月27日成立以来,对内加强裁判标准统一,对外注重开展沟通协调,大力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全面提升金融审判专业化水平。截至目前,共受理案件4748件,案件类型涵盖金融借款合同、信用卡、融资租赁合同、储蓄存款合同、票据、典当、营业信托、保理纠纷等;审判标的额达35.5亿元,执行标的额达17.8亿元,切实发挥了金融审判服务实体经济的职能作用,有效维护了金融市场秩序。(记者 戴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