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城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
省会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占用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3年有偿使用权5月11日拍卖
4月28日,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省会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含电动自行车)行业管理,提升行业服务水平,我市将于5月11日10时,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jzsggzyjyzx.org.cn/)对市内5个区(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高新区)范围内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占用公共资源3年有偿使用权进行公开拍卖(拍卖方式为网络电子竞价)。目前,此次拍卖相关信息已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布。
此次拍卖共设五个标的,标的一:12400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8200辆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占用公共资源,3年使用权,起拍价3552180元;标的二:12200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8100辆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占用公共资源,3年使用权,起拍价3506190元;标的三:12000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8000辆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占用公共资源,3年使用权,起拍价3460200元;标的四:11800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7900辆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占用公共资源,3年使用权,起拍价3414210元;标的五:11600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7800辆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占用公共资源,3年使用权,起拍价3368220元。
据了解,2015年,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作为交通运输新业态在省会出现,为加强行业管理,我市通过规范政策、专家测评、联动整治,以及建立监管平台等一系列举措,有效提升了行业运营管理和服务水平。
今年1月份,我市出台了《关于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占用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的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明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解放思想、大胆创新,以“经营城市”为理念,好资源配好企业,进一步提升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服务水平,优化交通出行结构,构建绿色、低碳的出行体系,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我市将通过进一步优化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高新区等5个区范围内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资源,遵循市场规律,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含电动自行车)运营占用公共资源进行市场化配置,实现破除垄断、规模管控、精细运维。
按照《方案》的工作流程和任务分工,我市将主要做好以下五项工作。一是明确停放点位,考虑到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流动性和市民用车习惯,以及实现停放点位可以供市民自有车辆使用的原则,将按10万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模的2倍设置停车点位;二是对停放点位进行价格评估,形成停放点位有偿使用收费的最低价格;三是对公共资源使用权进行公开拍卖,以网络电子竞价形式对我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占用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3年有偿使用权进行拍卖;四是引导未中标原已投放车辆企业有序退出市场;五是中标企业有序投放车辆,中标的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投放前,将按照市公安交管部门的规定上牌照。
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占用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3年有偿使用权拍卖,是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推进城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的重大举措,对规范省会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含电动自行车)行业管理,提升行业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具有深远意义。(记者 宋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