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石家庄市就业服务中心获悉,即日起至7月5日16:00在市内四区及高新区开展2023年度市本级青年就业见习岗位征集工作,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可自愿申请承担就业见习任务。
在石家庄市市本级、市内四区(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及高新区依法依规注册登记的企业、民办非企业、事业单位、城乡社区组织、社区服务机构、基层服务平台和各类社会组织,均可申请就业见习岗位,承担就业见习任务。
征集条件:单位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行业信誉、社会责任强、生产经营正常、管理规范;见习岗位设置合理,便于监管,能持续提供一定数量、技术含量较高的见习岗位。见习计划制定合理,见习管理和考核制度完善,具备一定的带教师资力量,能有效开展见习管理。能够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能够按月通过银行卡方式足额发放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不得低于石家庄市最低工资标准2200元/月)。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就业见习工作相关规定,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措施。
用人单位认定成为就业见习单位后,对接收见习人员参加就业见习并按不低于石家庄市最低工资标准足额发放基本生活费的,按照每接收一人给予最低工资标准50%的就业见习补贴。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等。用人单位申请承担就业见习任务,需承诺在见习人员见习期满考核合格,本人自愿的前提下,予以留用。
本次就业见习岗位征集工作采取“线上申报+线下资格复核”的形式开展。系统内“见习单位申请”审核通过后,用人单位需准备材料参加线下资格复核。复核时间为7月30日前,具体时间由市就业服务中心另行通知。复核地点在桥西区槐安西路48号市人力资源市场。相关事宜可以在石家庄市就业服务中心官网查询,就业见习单位最终认定结果将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记者 王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