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市区按照原政策限期实施项目房屋征收计划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简称《通知》),明确为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三年攻坚行动,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主城区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石政规〔2018〕8号)文件要求,主城四区(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政府对限期实施旧城区改建项目进行了梳理,对房屋征收计划按照原政策限期一年实施的29个项目,房屋征收计划废止的11个项目,以及列入2018年房屋征收计划按原政策限期一年实施的5个项目进行了明确。
严禁未批先建,批建不符
按照《通知》部署的工作要求,电视机厂区域等29个项目和华安社区等5个项目,按原政策实施,有效期至2019年7月23日,到期未能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征收计划废止。对含有D级危房已实际启动实施的项目,各区将全力推进,加快改造,确保D级危房及时消除。各区人民政府作为旧城区改建项目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房屋征收补偿程序,确保房屋征收工作依法依规、规范进行。市国土、发改、规划、行政审批、住建等相关部门要支持各区政府推进项目计划实施。同时要加强对项目的监管,确保各项目严格按照计划要求进行规划建设,严禁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确保全市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力争2020年基本完成主城区
现有棚改区改造
项目征收后,未来将如何建?
按照今年5月3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主城区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中提出的任务目标,力争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主城区现有城市棚户区改造,重点是国有土地上的C、D级危房改造,消除人民群众居住安全隐患。
根据主城区危房分布现状,综合考虑规划条件、建造年代、布局形态、经济价值、技术方案等因素,采取成片改造和零星消除相结合的方式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
对于危房较集中区域可实行成片改造,改造范围由辖区政府会同市规划部门、住建部门按照可实施的最小可开发单元确定,原则上C级以上危房建筑面积不低于改造区域住宅总建筑面积的50%,且D级危房建筑面积不低于30%或不低于1万平方米。市规划部门对以多层住宅为主的改造项目可按照被征收住宅房屋面积拆建比1:2.3的比例,同时在满足国家《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上限不超过3.5)要求的前提下,确定居住容积率指标。
对于不符合成片改造条件、符合城市规划用地性质的单栋或者零星的D级危房,有条件的可实施原址翻建。翻建安置住房总套数应与原套数一致,建筑面积可增加最多不超过30%,翻建住房的产权性质不变。
45个项目有了明确征收政策
-这29个项目房屋征收计划按照原政策限期一年实施:
1.电视机厂区域项目
2.南花园商业步行街二期项目
3.平安小区地块项目
4.槐安路、平安大街交叉口旧区项目
5.友谊北大街24号片区项目
6.二十四中宿舍片区项目
7.车辆厂第九宿舍项目
8.北合街商务厅6号院项目
9.和平西路506号院机关家属楼项目
10.石飞生活区项目
11.中山东路468号项目
12.运河桥社区联合宿舍危陋房改造项目
13.棉四生活区(赛格广场)项目
14.省测绘局宿舍项目(西地块)
15.煤矿机二生活区项目
16.工艺美术区域项目
17.第一棉麻总公司宿舍项目
18.棉一东生活区项目
19.煤矿机宿舍项目
20.市政公司宿舍区域项目
21.化肥厂宿舍三区项目
22.核工业航测遥感中心宿舍危陋房改造项目
23.长征街48号院片区项目
24.石家庄饭店片区项目
25.建华三社区六公司北大院片区项目
26.市梆子剧团宿舍棚户区项目
27.槐安路与建设大街东北角
28.裕华东路与富强大街东南地块项目
29.青园街、槐中路西北角片区(水工局)项目
-这11个项目房屋征收计划废止:
1.中国工商银行后台中心(石家庄)项目
2.省科学院宿舍片区项目
3.和平西路棚户区项目
4.福源街棚户区项目
5.西建街棚户区项目
6.石飞棚户区项目
7.北荣街16号院项目
8.胜利北街223号院项目
9.十二化建宿舍项目
10.青园街372号和374号宿舍项目
11.河北师范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家属楼改造
-这5个项目列入2018年房屋征收计划按原政策限期一年实施:
1.华安社区项目
2.友谊北大街64号片区项目
3.线务站街项目
4.河北师范大学西区西院项目
5.钢西东区(翟东小区)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