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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教育局开展幼儿培训“小学化”专项治理

来源: 长城网  作者:张霖
2018-09-28 00: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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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石家庄市教育局供图

  长城网石家庄讯(记者张霖)石家庄市教育局近日下发《关于对校外培训机构提前教授小学内容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对培训机构提前教授小学内容和强化知识技能训练等“小学化”倾向的问题进行进一步规范。

  《通知》指出,校外培训机构面向适龄幼儿的教育活动应遵循教育部《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充分尊重和保护其好奇心和学习兴趣,最大限度地支持和满足幼儿通过直接感知、实际操作和亲身体验获取经验的需要,严禁“拔苗助长”式的超前教育和强化训练。要求全市校外培训机构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按照审批的培训范围以及备案和公示的培训安排开展培训,不得举办学前班、幼小衔接班以及其他形式的以学龄前儿童为培训对象的全日制培训班。不得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等名义开设短期培训班提前教授小学内容。不得向幼儿布置小学内容家庭作业、组织小学内容有关考试测验。

  《通知》要求全市校外培训机构迅速开展自查自纠,要根据审批许可的办学内容依法依规办学。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龄前儿童培训,要将所办培训班的名称、培训内容、招生对象、进度安排、上课时间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审核,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完成备案审核工作后向社会公布。未通过备案审核的班次不得招生培训。

  《通知》强调,严禁校外培训机构以集中授课方式实施或变相实施汉语拼音以及汉字读写训练、数字书写运算训练、外语认读拼写训练等。严禁校外培训机构聘用无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教师向幼儿授课。严禁校外培训机构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等名义开展招生。严禁校外培训机构与小学挂钩提前开展招生。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的宣传广告进入学校和幼儿园,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在学校和幼儿园大门口散发宣传广告。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开展非法广告宣传活动。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要将纠正幼儿培训“小学化”纳入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按照“取缔一批、整改一批、审批一批”的原则,进一步推动分类整治。同时,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建立教育培训机构公告公示制度,建立教育培训机构的投诉台账,及时向社会公告教育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公布监督电话。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要将纠正“小学化”问题作为培训机构年检工作的重要内容,对存在违规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要责令限期整改,并按照民办学校信用考核办法扣除信誉积分。问题频发、社会反映强烈或限期整改后仍然存在针对幼儿教授小学内容的培训机构,实行年检一票否决,列入“黑名单”并严肃追究责任。

关键词:石家庄,教育局,幼儿培训,小学化责任编辑:李书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