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7家药店因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被依法撤销其药品GSP认证证书。
据了解,河北博森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栾城楼底店、石家庄市栾城区医药药材公司春和堂惠源小区药房、赵县万宝大药房、平山县普康大药房、河北万好医药贸易有限公司陈周店、灵寿县苍莲大药房、灵寿县苍信大药房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核查指导原则》的规定,依法撤销其药品GSP认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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