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最大限度调动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赞皇县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县域实际制定印发了《赞皇县党政机关容错纠错办法》,对什么能容、什么不能容划出了红线,切实解决了容错纠错工作存在的问题,强力推进容错纠错机制落到实处。
在实施问责过程中,赞皇县明确了可进行容错免责的11种情形和同时具备的6个条件,对勇于担当、敢于作为的干部和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虽出现失误,同时具备“没有为个人或组织谋取不正当利益,并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等情形的,予以容错纠错。同时,该县还明确了容错纠错的组织实施及容错免责的结果运用,经确定予以容错纠错的干部,不影响其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提拔任用、职级职称晋升等;对给予从轻、减轻处分或组织处理的,其影响期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通过推进容错纠错机制,在全县树立了“为负责者负责、为担当者担当”的鲜明导向,营造了改革创新、为官有为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