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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市栾城区法律顾问 化解积案受称赞

来源: 河北法制网 作者:杨国庆 2018-05-23 11:3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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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律师在为当事人进行法律服务。杨国庆 摄

  本报讯(杨国庆)5月16日,与石家庄市栾城区西营乡签约的河北宏远律师事务所律师任硕瑶,受西营乡政府委托,拖着身怀六甲的身子,只身驱车二十余里赶到西营乡政府,对一件多年积案开展化解工作。

  2006年,以法定代表人桂某为代表的张某、林某、李某等六个人合伙承包了一砖厂,林某担任会计,李某担任出纳,2008年1月,林某去世,李某兼任会计、出纳两个职务。2009年3月砖厂盘账时,合伙人发现砖厂账目不清,且有重复下账情况,当时砖厂经济亏损277221元,已无法运转。依据合伙人内部制度约定,贪污1元罚10元。合伙人张某认为李某有贪污行为,于是将李某诉至法院要求支付本人46203元,并承担违约金赔偿损失共计20万元。但几次均是因证据不充分,法院未能支持。张某一直不理解。

  一进屋,面对情绪激动的当事人张某等人,任硕瑶律师在安顿好他们情绪后,认真查阅卷宗、详细询问了解案情,结合自己丰富的专业知识,提出下列建议:一、合伙企业未进行清算,无法确定合伙企业是否存在盈余,因此无法确定是否需要进行分配,建议当事人再搜集相关证据。二、对于当事人要求去高院进行审理,任硕瑶律师指出:按照诉讼程序规定,案件是基层人民法院所做判决,而且已经过了上诉期,且再审审限也已经超过,打消了其要求高院再次审理的错误想法。经过长达2个小时的解释,当事人张某理解了相关法律规定,表示在自行搜集全相关证据后再起诉。任硕瑶律师还就具体搜集什么证据、怎么搜集进行了进一步指导。当事人心里亮堂了,紧锁的眉头也舒展开来,高兴地说:“可帮了我大忙了,谢谢!”

关键词:元 张 李

责任编辑:李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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