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记者从石家庄华电供热集团有限公司获悉,按照《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规定,热用户应在当年3月15日至10月15日提交空置房及恢复用热申请,逾期不再办理。
居民申请供热空置房有两种方式。第一种,居民用户签订《无人居住承诺书》,承诺本采暖期此用热地址无人居住。并联用户在线上线下办理均可,串联用户请到房屋所在地的所属片区所填写申报表线下申报。线上申报时间为当年9月1日—10月15日。
第二种,居民用户签订《申请空置房协议》,按照协议书约定内容认定此用热地址无人居住。
用户可到房屋所在地的所属片区所填写申报表线下申报;非居民需签订《非居民不用热房屋用热协议》。并联用户在线上线下办理均可,串联用户到房屋所在地的所属片区所填写申报表线下申报。线上申报时间为当年9月1日-10月15日。
用户申报空置房需每年按期申报,串联用户需自行将取暖设施与供热管网断开,并将上下管道连通,确保其他用户正常用热;并联用户由供热公司采取有效措施,逾期不再办理,按全额缴费。(记者 王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