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姐,咱们新出台的《石家庄市养犬管理条例(修订)》规定,遛狗不光要拴绳,还要给狗狗戴嘴罩,这次先警告,下次不给狗狗戴嘴罩就会被罚款了。”7月15日一早,在新华区秀河家园,石家庄市不文明养犬整治行动队工作人员耐心地对遛狗人解释说。
当天,不文明养犬行为集中整治行动走进新华区,重点对遛狗不拴绳,束犬绳长度超过1.5米;携带犬只外出没有对犬只佩戴嘴罩(套);无证养犬;一户养多犬;违规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等5种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进一步推动《石家庄市养犬管理条例(修订)》贯彻实施。
早晨6时许,记者跟随市公安局新华分局、和平西路派出所、大郭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秀河社区居委会、社区物业等组成的不文明养犬整治行动队,来到秀河家园。在小区主干道两侧,倡导文明养犬的红色宣传条幅格外醒目。“你好,这是我市准养犬只的图例,上面有准养犬只的介绍和图片,您可以一目了然知道哪些犬可以饲养。在重点管理区,是不允许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的……”一进小区,工作人员就行动起来,一边检查违规犬只,一边向过往居民发放文明养犬宣传单页,科普石家庄市重点管理区准养犬只品种,同时解答居民疑问,告知大家犬只准养证办理流程以及年度检验程序等。“狗证需要一年一检。养犬人提前带着《犬只准养证》和犬只当年的免疫证明等资料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就行,特别方便。”和平西路派出所民警何发彬一边说,一边将一张办理《犬只准养证》年度检验程序的宣传单交到了咨询的市民手中。
“谢谢,这份流程单真清楚。我们一定按时年检,依法养犬。”咨询的市民连连道谢。
6时40分,一位女士牵着一只泰迪犬走出家门,沿着小区主干道自南向北遛弯,何发彬当即上前询问,查看其是否有《犬只准养证》。“我家办狗证好多年了,每年都会定期年检,出门遛弯拴绳,随身携带小铲和卫生纸给狗狗清理粪便……”这位女士拿出手机,主动出示了电子《犬只准养证》,该《犬只准养证》上面清晰地显示:饲养犬只的照片、犬种、毛色、出生年,以及养犬人的姓名、联系电话、住址等信息。民警核验无误后,提醒张女士除了做到遛狗拴绳外,还要给狗戴嘴罩。
按照《石家庄市养犬管理条例(修订)》相关规定,携带犬只外出未对犬只佩戴犬牌、嘴罩(套),未用束犬绳(链)牵领或者束犬绳(链)不合标准的,处警告,并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张女士表示,对这一新规尚不知晓,“我下次一定注意。”作为一名养犬10多年的市民,张女士呼吁其他养犬人对自己负责,也对他人负责,按规定做到依法养犬,文明养犬,共建美丽家园。
在当天两个小时的集中行动中,未发现烈性犬、大型犬,发现有个别居民遛狗未拴绳,民警予以了警告。
石家庄市公安局新华分局治安大队许景山告诉记者,6月15日,《石家庄市养犬管理条例(修订)》正式实施,新华分局联合相关单位对不文明养犬行为较多的小区进行集中整治,对违规犬只进行了查扣。下一步,将加大宣传和整治力度,提醒市民依法养犬、文明养犬,同时规范市民养犬行为,为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提升社会文明程度贡献力量。(记者 杜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