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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市实施教育扶贫工程 平山等6山区县享受特殊待遇

来源: 长城网 作者: 李玉金 2014-07-01 11:5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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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石家庄6月30日讯(李玉金记者冯素琴)6月29日,从石家庄市教育局获悉,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石家庄市教育扶贫工程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对行唐、灵寿、平山、井陉、赞皇、元氏等山区6县(不含县城)以及其他农村县(市)、区贫困地区全面实施教育扶贫工程。

  该工程将以提高农村地区基础教育普及程度和办学质量,提高职业教育促进脱贫致富的能力、高等教育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以及继续教育服务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等为总体目标,全面推进农村基础教育发展、加快农村现代职业教育发展、提高高等教育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能力、提高学生资助水平,积极促进城乡教育公平,到2020年使石家庄市农村地区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水平达到全市平均水平,使教育对促进贫困地区人民群众脱贫致富、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真正实现教育扶贫的战略目标,促进山区及平原贫困地区彻底脱贫致富。

  《意见》提出要加快发展学前教育,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切实保障农村薄弱学校和教学点的正常运转;加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精细化管理,着力提升农村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参照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落实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的实施意见》要求,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制度,实行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任期制;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加大农村学校,幼儿园教师培训力度;制定并完善深山区学生免费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实施办法,由市、县两级财政共同设立专项经费,对山区教育扶贫工程6所初中项目学校农村户籍毕业生升入石家庄市范围内公办普通高中(含辛集中学)、职业高中后,予以资助。

  实施教育扶贫工程,是落实国家扶贫攻坚总体部署和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必然要求。把教育扶贫作为扶贫攻坚的优先任务,以提高贫困地区群众基本文化素质和劳动者技术技能为重点,推进教育强民、技能富民、就业安民,将为我市实现“转型升级、跨越赶超,努力建设幸福石家庄”奠定坚实基础。

  

关键词:平山,特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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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田平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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