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检察试行说情报告制
本报石家庄7月8日电见习记者 周宵鹏 记者 马竞为 案件当事人说情的单位、组织、个人,将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披露。记者今天从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近日试行执法办案说情报告制度,以抵御干扰办案的说情风。 说情报告制度规定,应当报告的“说情”包括有关单位、组织或个人向执法办案人员或其他检察人员打听案件事实、证据认定及案件讨论情况,以及其他尚未公开的案件情况和拟办意见的;通过非正当途径和方式为案件当事人开脱、减轻责任而向执法办案人员或其他检察人员说情、打招呼的,或施加压力,干扰办案,影响案件依法公正办理的等9种情形。 检察人员涉及“说情”情况应当报告而未报告的,经查实后,责令其作出检查或进行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依法依纪从重处理。 |
关键词:检察,试行,说情报告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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