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时间,无极县人和嘉园东区传来办理房产证的消息,这一消息令小区业主兴奋不已。然而,物业贴出的通知却让一部分业主“傻了眼”,“通知说先要缴房屋维修基金,再补缴拖欠的物业费,否则不给办理房产证。”7月13日,有业主对此产生质疑,给本报打来反映电话。
人和嘉园小区位于无极县城,有多层住宅楼7栋。业主李明(化名)于2009年购买了小区的一套商品房。按约定,新房于2012年交房。“交房时,我们缴纳了办理房产证所需的契税等费用,当时对方未提及房屋维修基金事宜。”可让业主们郁闷的是,入住多年,东区的房产证却遭遇“难产”,大家心急不已,“我们问过相关部门,说开发商有违规现象。”
前不久,有好消息传来,东区能办理房产证了。可物业张贴出的相关办证通知却让一些业主难以接受,“除提供办证所需的材料外,还要缴纳房屋维修基金。同时拖欠物业费的业主还要先补缴欠费,否则不给办理房产证。”李明说办房产证先补缴欠费的这则“限定条件”,让业主们议论纷纷,主因是小区物业并未提供“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我们小区是个多层住宅楼的小区,没有电梯,物业费却是1元/平方米,定价太高,谁会埋单?”其间他们也提出异议,物业并未接受。“物业通知说交钱截止到7月15日,否则不再接受办理房产证事宜。这不是变相的捆绑收费吗?”
当天,记者尝试联系物业,无果。
河北明杰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惠民认为,按照相关不动产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办理房产证需要提交相关手续,缴纳契税、维修基金等办证费用,但并不包括物业费这项收费项目。因此,不管是开发商或者物业,借机收费不合理。若小区业主对物业费定价产生异议,可以与物业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由相关主管部门介入协调。